云南主动减灾 确保百姓生命财产安全

2012-10-22 11:19:02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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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县一平浪镇发生里氏4.4级地震,多间房屋受损,无人员伤亡报告。

这次地震震级不高、损失不算重,却再次牵动人们敏感的神经——这一天,距保山施甸地震仅34天,距彝良5.7级地震仅38天。

对近年来云南遭受的自然灾害稍作回顾,记忆里浮现出更多镜头:大地颤抖、水库干涸、雨雪冰冻、泥石横流……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严重影响。

沉重的画面震撼人心,难解的困惑挥之不去:灾害为何这样与云岭大地如影随形?我们应如何应对灾害侵扰,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无灾不成年,折射特殊省情

一系列重大自然灾害警示我们,忧患意识必不可少

翻阅厚重的典籍不难发现,云南的文明发展史,就是一部与自然灾害抗争的历史。

自古以来,云南便有“无灾不成年”、“十年九灾”之说,自然灾害类型多、发生频率高。

民政部编撰的《民政30年》描述:“由于特殊的地理条件、气候条件和特殊的地质构造,使云南成为中国遭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几乎每年都有大灾发生。”

专家们从不同侧面对云南灾害频发的原因进行了研究——

“云南地处印度洋板块与欧亚板块碰撞挤压地带,是我国破坏性地震较多、受灾特别频繁和严重的区域。”地震专家介绍,云南全省都处于地震烈度为6度上的地区,其中84%的国土面积为7度以上的高烈度抗震设防区,地震活动频度高、震级大。仅上世纪百年来,5级以上的破坏性地震就发生过333次,7级以上的大地震13次。

“云南地处横断山区,地质结构复杂、生态脆弱。”地质专家介绍,截至2012年6月,全省有人居住区已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2.11万处、占全国的近1/10,受威胁人口226万人、约占全国的1/6,全省129个县级行政区域内都有成灾记录。

“近年来受厄尔尼诺现象影响,复杂的海洋环流和大气环流异常,使云南气象灾害发生几率增加。”气象专家分析,特别是2009年以来连续数年的特大旱灾,使云南省部分区域粮食减产、森林火灾多发、人畜饮水和群众生产生活较为困难。

灾情折射特殊省情。不了解、不理解云南的灾情,就难以全面把握云南的省情。只有常怀忧患意识,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步子才能更加稳健。

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为云南面临的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值得认真思考和研究。

凸显“建重于抗,抗重于救”

自然灾害不可避免,但是减少灾害损失可以大有作为

通常来说,灾害防治的基本对策是预防、避让和治理。其中,预防是上策,避让和治理都需付出较高代价。

“面对自然灾害,有意识和无意识大不一样,有准备和无准备大不一样,准备好和准备差大不一样。”省委、省政府紧扣云南省经济欠发达、自然灾害频繁等实际,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树立“建重于抗,抗重于救”意识,不断拓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科学发展的路子,逐步实现由传统型防灾减灾救灾向现代型防灾减灾救灾的转变。

从历次自然灾害中得到警示,从省内外备灾、抗灾、救灾的实践中汲取经验、教训,结合云南特点,深刻反省防灾减灾体系的薄弱环节,补齐“短板”。

2008年5月12日,震惊世界的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云南省昭通市也受到波及。“如果云南发生类似地震,我们何以应对?”震后次日,时任省长秦光荣主持召开紧急会议,要求认真汲取汶川地震经验教训。震后20天,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十大能力建设”。4年来,中央和省财政实际投入资金209.899亿元,各地各部门也积极配套支持,撬动了大量社会资金投入。

2009年以来,百年不遇的大旱肆虐云岭,其范围之广、历时之长、程度之深、损失之大历史罕见。痛定思痛,省委、省政府把水利定位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实施“兴水十策”,全面吹响大干水利的号角,从2010年到“十二五”末,全省累计投入1000亿元左右,着力破解“水瓶颈”制约。

2010年甘肃舟曲特大型泥石流、云南贡山特大型泥石流等灾害发生后,省委、省政府立即作出部署,并制定出台《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采取“十项重大措施”,每年筹集不低于10亿元资金,10年投入100亿元以上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近日,省委、省政府经认真研究,决定全面加快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将原定的地质灾害防治10年工作任务,提前到2017年完成。

全省预防和处置自然灾害的各项重大政策措施稳步推进,一些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筑起了坚强防线。2011年,全省地质灾害发生数和因灾死亡失踪人数分别比多年平均值下降67%和82%,为近10年来损失最小的一年。

全面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积极转变思路,以先进理念引领体制机制创新

2011年3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秦光荣作了题为《全面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的发言。其核心观点被媒体刊载后,引发广泛关注。舆论普遍认为,这透露出云南防灾减灾工作思路发生重大转变。

云南防灾减灾新思路的核心,是树立了4个方面的防灾减灾指导思想,以先进理念引领体制机制创新。

——树立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把防治与减轻灾害中的行为、效能,作为评价政府施政能力的重要标志;

——树立变被动救灾为主动减灾的思想。打破传统救灾思维模式,把更多的资金投到防灾减灾设施建设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上;

——树立科学防灾的思想。依靠科学、尊重科学,始终按照客观规律开展防灾减灾,减少工作的主观性、盲目性;

——树立统筹协调的思想。健全防灾减灾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协调机制和保障机制,最广泛地动员全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全面提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思路决定出路。按照这一思路,云南省不断加强以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和生物灾害防治为重点的科学防灾减灾体系,逐步完善灾害应急响应、受灾群众救助、灾情统计、社会动员、军地救灾联络和灾后恢复重建等机制,并在多次应对重大自然灾害中发挥出重要作用。

防灾减灾的“云南思考”,源自云南各级干部群众多年来抗击自然灾害的斗争实践,源自对国内外、省内外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走出了一条“实践—认识—再实践”的辩证唯物主义认识之路。

正如胡锦涛总书记2008年在全国抗震救灾表彰大会上所说:“一个善于从自然灾害中总结和汲取经验教训的民族,必定是日益坚强和不可战胜的!”(记者 谢 炜 张 锐 陈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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