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梯电价方案公布 云南首档电量居西部平均水平

2012-08-08 15:14:58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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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据媒体报道,截至目前,全国29个试行居民阶梯电价的省区市均已对外公布执行方案,9成提高了首档电量标准。一些原本未考虑季节因素对用电需求影响的地区,也制定了以年为单位或区分用电高峰、低谷的方案。

在各地电价方案中,首档电量标准普遍提高,其中全国平均水平为190度。但西部地区相对较低,在除新疆、西藏及重庆以外的西部省市区中,各地首档电量标准相近,最低为青海省的150度,最高为贵州省的190度(4月~11月为170度;其他月份为210度;月平均为170度)。云南省的首档电量就是西部地区的平均水平170度。

此前,据省发改委公布的《关于云南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云南电网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标准为:丰水期(每年5月至11月)所有用电量执行每度0.45元的优惠电价。枯水期(每年12月至次年4月)实行阶梯电价,第一档每户月用电量170度(含)以内,执行每度0.45元的标准;第二档每户月用电量在171~260度的部分,按每度0.50元执行;超过260度的部分,按每度0.80元执行。

据了解,在国内直辖市、东部及东南沿海地区中,首档电量标准普遍高于其他地区,首档电量均在200度以上。其中,上海、广东夏季标准的首档电量均为260度,为全国最高;浙江、江苏同为230度;重庆、福建则为200度,在这些地区中标准最低。而在中部六省中,安徽、江西、湖北、河南的首档电量都至少比此前各自听证方案提高了30度,平均为178度。只有山西省的首档电量为170度,其余省份均为180度。

此外,相比此前听证方案,海南与广西的首档电量标准提高幅度最大。海南省听证方案设定的首档电量为140度或160度以下,而试行方案将夏季(4月~10月)首档电量提高至220度以下。广西听证方案规定,首档电量在130度以下,而实施方案则将用电高峰月份首档电量提高至190度。(钟国华 实习生 楼一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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