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大理州于2008年3月启动创建全国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这个实验区创建的基本情况如何?
蔡春生:2008年3月,大理州启动创建全国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并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创建工作。一是成立领导组,组建由13名专家学者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并设立专门办公室;二是对大理的文化遗产开展全面普查,摸清家底,健全完善各级名录体系,为全面开展保护工作夯实基础;三是多次邀请各级 “非遗”保护方面的领导和专家亲临大理指导工作,把“非遗”保护工作的最新信息和政策要求带到大理,及时指导并修正我们创建工作的偏差;四是在认真调查研究、统筹协调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
2010年初我们开始正式申报。云南省文化厅及时组织评审,专家一致认为:“大理在云南历史文化发展进程中贡献杰出,民族文化多样性和传统性保护传承情况良好,在各民族中具有强烈认同感和充满生机的传播态势,这些都是大理文化‘甲云南诸郡’的独到之处。云南省此次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区无疑是最合适的首个申报候选者”。
2010年7月,文化部社文司组织全国“非遗”保护专家委员会全体专家到大理实地考察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大理是我国唯一的白族区域自治地方,历史文化底蕴深厚,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厚,文化生态状态良好,具备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基本条件”;2010年10月9日,《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通过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专家评审;2011年1月6日,文化部正式发文,同意在大理白族自治州设立“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至此,大理州申报创建全国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获得圆满成功。
中国日报:“十二五”期间,大理州对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有哪些建设规划?
蔡春生:“十二五”时期我们实现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将加快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编制,切实加强实验区整体保护工作。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保护对象是:体现大理民族文化多样性、独特性的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保护区范围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和保护区范围内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密切相关的历史传统文化及自然景观文化等。具体内容包括:传统节日与习俗、民间舞蹈、戏剧与曲艺、民间音乐、民间传统技艺、民间美术、口述文学、文化传承人以及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密切相关的历史遗迹、古村落和文化景观等。
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实施的重点工程是:苍洱田园风光保护工程、民间传统文化传习所建设工程、文化产业开发工程、传统节庆保护工程、“文化遗产之都”创建工程、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工程、民族生态博物馆建设工程、“人文苍山”建设工程、代表性白族本主庙保护工程等。比如大理州从2009年开始实施苍洱田园风光保护工程,累计投入资金6000多万元,对苍洱田园风光和白族民居建筑风格进行全面的保护和整治,再现白族民居建筑风格浓郁、自然村落规范有序的苍洱田园景观。
总体目标是从2010年—2012年,初步建立比较完备的文化生态区保护制度,文化生态区保护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从2013年—2015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文化生态区保护体系,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文化遗产得到全面有效保护。从2016年—2020年,文化生态区的保护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来源: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记者 李映青 Angelia) 编辑: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