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市首次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来源: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
2013-03-25 19: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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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记者从奎屯市发改委了解到,从今年3月1日起,奎屯市公共租赁住房也有了租金标准,标准为每平方米5.42元。

公共租赁住房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据奎屯市发改委负责人介绍,随着奎屯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陆续完工,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奎屯市对住房出租的租金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最终确定了奎屯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5.42元。并可根据房屋租赁市场价格和房屋朝向、楼层等情况上下浮动10%。这一标准也是奎屯市首次制定,目前已开始执行。

奎屯市发改委价格收费管理股股长李兆兰:“奎屯市的公租房租金标准是要低于市场价的 ,我们最终决定以市场租金平均价的70% 核定出奎屯市的公租房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5.42元,这已经包含了维修费、管理费和物业费等费用,有关部门收取了公租房租金后,不得再向租户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据了解,成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35—60平方米。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奎屯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组合租赁安置方案、身份证明等。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为5年。这一标准的出台,为需要租房的城市低收入群体带来了实惠。(特约记者 王奇峰 通讯员 甄英 报道)

实习编辑:运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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