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本上有我的名字,房子就算我的吗?婚前买房婚后还贷,怎么个算法?……似乎没有哪部法律像这部一样引起这么多的街头巷议。前不久,《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明确了此前很多模糊不清的婚姻关系中的房产问题。一石激起千层浪,昨天,天津两大律师论道婚姻法“新补丁”,对大家比较关心的几类问题进行详解。两位律师也指出,新法对于涉及婚姻关系的房产问题进行了一些补充和完善,总的来说是一种进步,但同时存在自相矛盾或与上位法律相抵触的情况,所以具体问题还得具体分析。
1 房本上的名字到底值多少钱
@到底婚不婚:我2008年结婚,当时婚房房款是公公婆婆出的,但因为一些原因,房本上写的是我的名字。请问这种情况,一旦离婚的话,房子算谁的?
刘洋律师:新的司法解释并未对这一问题做专门规定。根据婚姻法律的相关原则,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行为在没有明示赠与哪一方的情况下,如果发生在婚姻登记之前,则作为对一方的赠与;婚姻登记之后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物权法》对于房产采取登记主义,如果可以将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认定为一种明示的赠与行为,则该房产将归属登记产权人。本案例的情况在实践中如果发生在婚前,可以主张个人财产;如果发生在婚后,认定为共同财产的可能性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