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昨日透露,本月底将与香港医院管理局签订协议,拟选择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南山区人民医院作为第一批开展深港两地转诊试点工作的定点医院。
深圳市卫人委21日下发《关于开展深港两地病人转诊试点工作的通知》,通过试点,进一步完善深港两地病人转诊指引和制度,逐步扩大定点医院范围。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宝安区人民医院和龙岗中心医院将作为试点之后的推广医院。
香港医管局的工作人员特别指出,病人需要符合以下条件才可以进行转诊安排:一是香港居民;二是深圳定点医院的住院病人;三是由深圳定点医院医生评估病人为情况稳定,适合转院的;四是病人及(或)家属明白这是自愿参与的转诊安排,深圳定点医院取得《病人及(或)家属同意书》,表示病人及(或)家属同意转诊安排及共同分享病人资料;五是病人及(或)家属要求病人有深圳定点医院转诊至接收医院接受进一步医疗护理;六是病人转院前,病人应在深圳定点医院接受恰当的医疗评估及必须的医疗护理。
“七是病人转院前,经由深圳定点医院医生解释,病人及(或)家属明白转诊病人的各种风险及整个病人转诊流程;八是在病人转院前,病人及(或)家属及(或)深圳定点医院会根据既定的安排,决定病人转院的程序(包括:交通形式、跟随病人转院的人员、离开深圳定点医院的时间及估计抵达接收医院的时间);九是病人转院前,病人及(或)家属必须按深圳定点医院的收费标准在该定点医院缴清费用;十是若病人使用此转诊安排,病人及(或)家属明白病人抵达接收医院急诊室登记后,正式成为医院管理局下辖医院的病人。对于不符合以上条件的病人,不按照转诊安排进行。”香港医管局工作人员表示。
根据转诊指引,病人由深圳定点医院转诊至香港接收医院急诊室的安排为:病人经深圳湾口岸转诊的,由香港屯门医院急诊室负责接收;病人经沙头角口岸、福田口岸、文锦渡口岸和罗湖口岸转诊的,由香港北区医院急诊室负责接收。参与此项转诊的病人不可以自行选择接收医院。
来源:人民网(记者 胡谋 叶华) 编辑: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