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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违法? 深圳“海上皇宫”何以频“变脸”
2011-03-08 15:03:53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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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会所成不占海域理由

2011年2月,“海上皇宫”经过拆解处置后,龙岗区农林渔业局向其颁发了“养殖登记证”,“海上皇宫”由此获得经营休闲渔业的合法资质。该登记证显示,“海上皇宫”所属东山湾养殖区域,养殖户名为郭菁丽,渔排编号D126,养殖类型为“养殖休闲”,使用年限两年。该证件显示“海上皇宫”使用海域面积为2980平方米,但据记者实地观察,当时渔排养殖面积仅有100平方米左右。

“海上皇宫”有关人员曾对媒体表示,“海上皇宫”预备在今年5月1日对外正式开放,营业收入将捐赠用于环保和海洋事业,同时也愿意将海上浮岛馈赠给相关海洋研究部门。

采访期间,有深圳市民向记者表示,“海上皇宫”经拆解即合法,这不免令人感到诧异,如果说原来“海上皇宫”被定位为违法建筑,是因为非法侵占海域,那么在将整个建筑拆分为3部分并进行分离后,就不存在非法侵占海域的问题了吗?分拆后的部分不也侵占了新的海域吗?另外,增加100多平方米的水产养殖网箱并没有根本改变“海上皇宫”的结构,但它摇身一变就成了“合法建筑”,这样的“变身”是否有法律依据?

针对这些问题,龙岗区政府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说,不拆掉“海上皇宫”是为了防止造成海域污染,为了保证相邻养殖户的财产人身安全,而且在海域浅海处限制了大型拖船的进入。如果采用爆破拆毁、整体拖离拆迁等方案则有可能造成次生灾害,形成安全隐患。因此,才会采取这种拆解的处理方式。至于侵占新海域的问题,这名负责人则解释说,只要“海上皇宫”按照养殖渔排和垂钓渔排进行经营,并对外开放,不作为私人会所,就不存在侵犯新海域的问题。“海上皇宫”之所以能从“违法”转为“合法”,是因为“海上皇宫”已经按照规定更改了经营项目,成为对外开放的休闲垂钓排,不再是私人会所。因此也就具有了合法性。虽然现在它的养殖面积未达到“养殖登记证”上的要求,但有关部门一定会按时监督它完成整改,从而彻底符合合法建筑的有关条件。

但是,并非所有公众都认同这样一种解释。广东律师谭泽先说:“‘爆破拆毁、整体拖离拆迁等方案均有可能造成次生灾害,形成安全隐患’的说法以及‘海上皇宫’拖到新海域后是否会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都需要有关部门拿出权威性的评估报告。如果没有相关评估报告,这个结论就值得商榷。”

深圳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吴奕新说:“这种整改有些避重就轻的意味。以休闲渔业作为幌子,搞的还是私人会所那套把戏。难道只需要申报一纸养殖登记证,就都可以圈海为王,搞会所吗?”

新的质疑引发了新的争论,但就在人们认为此事即将告一段落时,事情又有了新的变化。3月2日,深圳市政府在线发布消息,称“海上皇宫”非法占有海域,属于非法建筑,将依法得到处理。

关于“海上皇宫”的这番变化,记者采访了部分深圳市民,他们认为,如果简单拆掉确实会造成污染浪费的话,不妨将其没收作为公共资源向公众开放。但这样的充公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做到公正透明。此外,还要考虑到,如果真的作为公共场所对外开放,是否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是否会影响附近渔民的日常生活,这些都是当地政府必须考虑的问题。

3月4日,记者就这些疑问致电龙岗区农林渔业局,但农林渔业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切尚在调查之中,未有定论,处理结果随后将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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