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
召回制度严密、严格、严厉
加拿大政府对于食品安全问题非常重视,具有一套科学且受到国际尊重的食品安全体系,其中的食品召回制度,具备从触发、调查、决策、召回到事后跟进等一系列成熟的做法,确保消费者利益得到保障,值得我国借鉴。
食品被疑污染触发召回机制
前不久,加拿大东部几个省份出现一起大肠杆菌感染案例,14名消费者患病,其中1人死亡。经调查,怀疑他们是食用了魁北克省一家企业从美国进口的一批核桃所致。
事发后,该企业立即将可能受到污染的所有核桃产品从已知的销售区域全部召回。同时,食品检验局发布健康危害警报,列明产品种类、品名、品牌、包装规格、批次、保质期、出售日期、经销商、零售店等信息,向消费者说明了大肠杆菌感染可能引起的各种病症和严重情况下可能致死的后果,并公布了信息咨询电话等。
随着调查进一步深入,负责流行病学分析的加拿大公共卫生局,在检测中并未发现这些产品对大肠杆菌呈阳性反应,不能确定核桃是致病的唯一病原,但食品检验局仍将可疑核桃全部召回,且在第一个警报发布后的几天时间内又连续发布两个警报,扩大召回的地域范围。
食品召回程序严密细致
这只是加拿大众多食品召回中的一个案例。通常来讲,加拿大每年要发布约350个食品召回令,其食品召回程序有着较为严密的流程,主要分为触发、调查、决策、响应和跟进五个环节,其涉及的政府部门和企业各司其职,有效保障了加拿大的食品安全。
触发环节。公共卫生官员的报告、消费者投诉、公司自发检测、国际报告,以及食品检验局的常规调查和测试等都可能触发召回程序。
例如,如果消费者认为一种食品产品具有健康和安全风险,或在消费食品后有任何不良反应,就可向食品检验局报告。如果食品检验局认为必要,就会展开调查。同时,食品检验局会在网站上公开联系电话,便于消费者投诉。
调查环节。食品检验局使用大量调查工具,包括查看记录、观察业务行为、分析产品,以及联系供应商和设备制造商等,对从分销零售到生产或加工设施进行详细的追踪,确定是否存在食品安全危害,并确定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为风险评估以及制定适宜的风险管理战略提供基础。这种调查食品检验局每年要进行约3000宗。
决策环节。如果确定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食品检验局将根据卫生部的食品安全标准对产品进行风险评估,如果没有标准存在,食品检验局会要求卫生部进行健康风险评估,根据评估食品检验局将决定是否有必要将食品召回。
如果确需召回,则会根据风险级别确定召回级别。加拿大的食品召回通常分为三级。一级是指消费或接触一种食品可能导致严重或威胁生命的不良健康后果,或食源性疫情爆发的可能性很高;二级是指消费或接触一种食品可能导致暂时或不威胁生命的不良健康后果;三级是指消费或接触一种食品可能不会产生任何不良健康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