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者自身要硬
近年来,有关假记者诈骗和新闻敲诈的案件经常发生,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有专家分析认为,新闻敲诈现象的产生,跟社会大环境有关。首先,现在社会上的确有许多阴暗、腐败面,有关单位害怕这些问题曝光,愿意花钱买“平安”,因此给新闻敲诈制造了市场。其次,揭露社会问题本身就是媒体的一个功能,而现在许多正常的揭露常常受到打压,造成不少记者不敢再写批评报道,反而沿着这条路走向另一个方向,产生了灰色新闻市场。
还有专家指出,大多数主流媒体管理规范,记者采访有一整套规章制度约束,即使是记者站也不可能为所欲为,所以发生问题概率相当小。但有些知名度小、管理不规范的媒体,特别是行业报记者站,广告成为其赖以生存的重要收入来源。在通过正常途径难以拉到广告的情况下,一些行业报和记者站就开始走极端路线,专挑一些部门、企业的毛病,以此“要挟”对方给钱。
现实中,媒体监督在使人们敬畏的同时,也让行骗发生率变得比其他行业更高。少数记者拿着尚未发表的批评稿换取“好处费”的事,早已不是什么秘密,而搞定记者也成了不少部门、企业的“公关”工作之一。“防火防盗防记者”——虽说是玩笑话,却多少也反映了社会对少数所谓的“记者”滥用监督权的无奈和厌恶。而正是一些无良记者能轻易从“监督”中获利,极大地刺激了那些假冒者的行骗欲望。
一位资深媒体从业者认为,新闻敲诈,不论用哪种手段获利,不论获利者是个人还是部门,最终牺牲的都是媒体公信力。要杜绝假记者,必须先管好真记者;要有效地实施媒体监督,必须建立监督媒体的机制。“当媒体都不具备最起码的客观公正时,那将是何等的可悲?”
“假记者”盛行,也折射出当前新闻媒体及记者在舆论监督中的缺位。假记者要挟政府和企业,并敲诈成功,就说明这些单位确实存在问题。而存在的这些问题,正是新闻媒体及其记者应该予以监督的。如果媒体及其记者都切实履行自身职责,扶正祛邪,也就不可能给那些假记者任何诈骗“封口费”的机会。
来源:《浙江日报》 编辑:段若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