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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敲诈"事件频发 记者站变重灾区
2011-01-07 13:13:15      来源:《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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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站变重灾区

假记者不断出现的背后,是记者队伍自身就存在不少问题。

因犯单位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农民日报》陕西记者站站长江彦博近日被朝阳法院判刑6年。该记者站也因单位受贿罪被判罚金10万元,并被追缴和没收犯罪所得65.6万元。

在江彦博的授意和纵容下,记者站利用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权,以发表负面报道为名要挟支付宣传费,分别向陕西各地12家单位索取65.6万元。

近年来,“记者站”这个词汇,在新闻敲诈案中出现的频率很高。记者站是一些新闻媒体根据工作需要,在各地设立的从事新闻业务活动的派出机构,但在现实中,由于管理缺位等原因,这些派出机构容易滋生问题。

有些记者站的记者打着舆论监督的旗号,专门到地方政府、部门或企业等找问题。发现问题后,他们不写批评报道,而是直接找相关单位要求“采访”和“审稿”。显然,他们的目的并不是要促成问题解决,而是把发现的问题当成出价筹码,张口动辄就是几万。或让有关单位出钱做广告,或干脆直接把钱装入自己的腰包。有些地方和单位害怕媒体曝光,也愿意出钱将事情“平息”。

在浙江也发生过类似案件,一位宝马车主到加油站加油后,发动机出现故障。《中华工商时报》浙江记者站原站长孟怀虎就以写批评报道为由,要挟相关石油公司,最终获得35万元,其中18万元放进记者站账户。

《中国XX质量报》、《XX日报农村版》、《中国XX报》等“国”字号媒体的记者站,都发生过类似事件。

浙江大学新闻传媒与社会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沈爱国说,除了少数几家国家级媒体,大部分新闻敲诈案件涉及的媒体,都是一些非主流媒体,而这些非主流媒体的记者站,一般只有站长或副站长是正式的在编人员,其他都是记者站的临时聘用人员。

“他们一般以曝光为由向有关单位索要钱财,由临时工出面。站长或副站长为了保护自己,往往不亲自露面,但实际上,临时工的所有行为都是得到站长的允许或默许。而这些临时工,大多来自农村,没有什么新闻从业经验,也没什么文化,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容易天不怕地不怕地乱来。”沈爱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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