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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辽宁企业员工工资最多可涨19% 与去年一致
2011-08-02 13:48:17      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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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省企业最多可为其员工工资提高19%。8月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其网站上公布了上半年全国16个省份工资指导线,其中,我省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上线为19%、下线为5%,与去年保持一致。

工资指导线分为基准线、上线和下线。它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是政府对企业的工资分配进行规范与调控,使企业工资增长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企业年度货币工资水平增长幅度的标准线。其确定依据来自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以及国家收入分配政策,并需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解释,工资指导线不具有强制性,但它是企业调整职工工资的重要参考。各类企业可按照工资指导线的要求,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工资支付能力、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合理安排2011年的工资增长。其中,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以适当参照上线标准提高工资增长幅度,但一般不要超过上线。对部分工资水平过高、增长过快的垄断企业,还要适度调控其工资增长水平。对于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缓慢的企业,则可以按不低于下线的标准安排企业工资增长。

据介绍,生产经营正常、有支付能力的企业,可以按照基准线12%安排职工工资增长幅度;而生产经营运行良好、经济效益水平较高、支付能力较强的企业,可在基准线12%与上线19%区间内,安排职工工资增长幅度。

按照惯例,我省工资指导线每年公布一次。各市还将陆续公布本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公布的目的就是为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指导企业在生产发展和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

来源:辽宁日报   编辑:许银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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