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班车按新标准收取燃油附加费多条客运线路价格调整
沈阳客运班车按新核定的标准收取燃油附加费,这使得多条公路客运线路价格调整,其中涨价幅度较大的是沈阳至北京,票价上涨12元。
记者从沈阳市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处了解到,自2月20日起,0#柴油每吨提高到8085元。根据相关文件及省物价部门确定的客运班车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经沈阳市交通局核定、市物价局批准,自2011年3月18日起,沈阳客运班车按照新核定的标准收取燃油附加费,客运票价按新的标准执行。
此次燃油附加费的调整共涉及沈阳市20户客运企业、941台客运班车。如沈阳至鞍山客运线路,运营里程为110公里,2009年7月核定的燃油附加费为3元,此次调整后为5元,现各客运站正在根据各线路审批的价格,陆续对票价进行调整,并按新票价进行售票。
沈阳市交通局提醒广大乘客留意票价变化,避免上当受骗。
主要线路票价调整情况
序号 起始地 终到地 调整前票价 调整后票价
1 沈阳总站 康平县(东) 29 31.52 沈阳总站 法库县 25 26.53 沈阳 铁岭市 22 234 沈阳抚顺(公交) 10 115 沈阳 本溪市 20 226 沈阳 辽阳市 20 227 沈阳 鞍山市 29 308 沈阳 营口市 55.5 599 沈阳 盘锦市 43 4610 沈阳 葫芦岛市 57 6211 沈阳 锦州市 64.5 68.512 沈阳 朝阳市 75 81
序号 起始地 终到地 调整前票价 调整后票价
13 沈阳 阜新市 55 5914 沈阳 丹东市 71 7615 沈阳 大连市 115 12216 沈阳 鲅鱼圈 57.5 61.517 沈阳 桓仁 61.5 6618 沈阳 台安 20 2219 沈阳 新宾 42 45.520 沈阳 彰武 30 3221 沈阳 通化 52.5 5822 沈阳 白山 66.5 7223 沈阳 北京 264.5 276.5 记者王储报道
来源:辽沈晚报 编辑: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