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经济|社会|热图|专题|节会|人事变动|地方企业|文化 •  旅游|
  各地: 安徽 北京 重庆 大连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辽宁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深圳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中国在线>华东地区>江苏>江苏新闻
南通贸促会和上海海事法院派出法庭签署合作协议
2011-04-07 22:33:55      来源:中国日报江苏记者站

打印文章 发送给好友
  分享按钮

南通贸促会和上海海事法院派出法庭签署合作协议
 
南通市贸促会会长金维枢(左)与上海海事法院洋口港派出法庭庭长汪洋(右)签署合作协议 (丁从容 摄)

南通贸促会和上海海事法院派出法庭签署合作协议

南通市贸促会与上海海事法院洋口港派出法庭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现场(丁从容 摄)

4月7日下午,南通市贸促会和上海海事法院洋口港派出法庭在南通国际大厦四楼会议室举行签署框架合作协议仪式,这标志着今后双方将在涉外海商、海事领域实现全面合作。南通商务局局长羌强,副局长、南通贸促会会长金维枢,上海海事法院洋口港派出法庭庭长汪洋等领导出席签约仪式并相继发言。签约仪式由南通市贸促会副会长杨平主持。

随着2008年江苏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后,南通全市上下掀起新一轮沿海开发建设高潮,南通已经成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不可或缺的北翼港口城市。南通市贸促会审时度势、顺应潮流,积极与上海海事法院洋口港派出法庭探讨双方合作事宜,得到了洋口港派出法庭的积极响应。

据了解,根据双方签署的框架合作协议规定,今后双方将本着优势互补、互惠共赢、遵循规范的原则,在海损理赔、调解仲裁、法律法规案例宣传等领域通力合作,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衔接落实制度及时会商、充分发挥贸促会在南通地方企业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依托上海海事法院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海商海事法律知识,联合为有纠纷的企业提供法律调解,及时为涉案企业提供保全、维权、审判等一系列考法律程序服务,共同为企业提供更专业、更及时、更贴心的法律宣传工作。

上海海事法院成立于1984年,管辖范围包括江苏省及上海市整个行政海域和浙江省部分海域。洋口港派出法庭于2009年9月正式成立以来,已受理各类海商海事案件200多件,为江苏沿海开发及涉外海事企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援助和保障。此次双方强强合作,为南通的涉外创业环境打造了一个全新的社会管理创新模式。

来源:中国日报江苏记者站 (记者 丁从容) 编辑:冯媛


新闻热搜
 
商讯
专题
2011年全国两会
>> 详细

各地新闻
多元的思想,让共识难以达成,增添了分歧;多变的观念,使方位难以辨析,滋长了迷茫。这种挑战在于,多元的思想,让共识难以达成,增添了分歧;多变的观念,使方位难以辨析,滋长了迷茫。>> 详细
点击排行
  以“社会共识”涵养公序良俗
未来五年我国基层公务员将普遍接受一次培训
 
视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