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通市开放型经济回升、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快的新阶段,南通外侨办管理与服务并举,一手抓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一手抓为企业服务,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实行两手抓、两手都硬的管理及服务的新模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提升外事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专项治理: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顺应南通市GDP和引进外资指标在全国地级市中不断保持前列的发展态势,南通外侨办高点定位,充分认识到越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阶段,越要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加大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的力度,将有限的出国计划和经费用于招商引资等有实质性任务的团组上,确保重点团组走得出、走得快、走得好。
(一)精心组织,强化专项治理氛围。南通市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多次召开会议,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同时宣传部署专项工作,确保落到实处。南通外侨办先后编印了8期《南通市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情况简报》、4期《南通外事要情专报》,发至市四套班子及相关部门,营造声势,扩大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的影响。
(二)坚持原则,加强出国任务审批。坚持对“走出去”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及其它有实质性内容的重要出访任务大“开绿灯”,特事特办,在审批时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对无实质性内容、有公款出国旅游之嫌的团组果断地“亮红灯”,坚决予以否决,将宝贵的出国计划节约下来用于实质性的出访。今年以来,全市共批准党政领导干部团组56批396人次,压缩团组8批29人次,否决团组3批11人次,有效保证了重点团组的派出。
(三)源头控制,加强出国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先行审核制度、经费审核与任务审批双向联动制度,市外事和财政部门要求党政干部的出访团组在任务申报时必须填写《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单位意见表》,提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单位部门预算“学习考察培训经费”使用情况证明。对无出国经费来源的团组,实行一票否决。今年共有8人次因出访经费问题而被否决或压缩。
二、创新机制:强化监督,联袂出击
根据出访前、出访后的总体情况,南通外侨办加强政策调研和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在抓好任务审批、经费控制、外事纪律告知的同时,认真做好团组回国后的信息反馈和成果共享。
(一)制度监督,实施外事纪律告知制度和跟踪评估制度。中办[2008]9号文件要求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因公出国(境)团组境外活动管理,“逐步建立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跟踪和评估机制。”南通外侨办结合自身情况,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有效措施。首先,要求专管员不但要办好出国(境)手续,更要发挥“管”的作用,变以前的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将监督置于出国前后全过程。其次,分别给出访团组负责人和秘书长一封信、成员每人一份《出国行前教育ABC》,善意提醒其在出访活动中应该承担的责任和应当遵守的注意事项,并在确保所有团组人员阅读签字后才发放护照签证。第三,发给团组《因公出国(境)团组信息反馈表》,内容涉及此次出访成果、是否认真执行外事纪律、是否出入赌博、色情场所等。要求在出访成果中列明在外拜访的客商名称、洽谈的项目、达成的协议、合作项目投资额等,从而为科学评估出访成果和共享成果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