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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滥用添加剂一律按上限处罚
2011-05-13 10:39:51      来源:长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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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长春市严厉打击非法食品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上了解到,从即日起,全市质监部门将重拳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此次专项整治中,若发现滥用或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一律按照有关规定的最高上限处罚,即销售货值10倍的罚款。

长春市目前共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882户,针对这些企业,市质监部门将逐一进行排查,并对其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逐一登记,发现虚报和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一律按照最高上限处罚。

“目前是企业自查阶段,要求食品企业将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名称全部填报上交,我们会输入电脑记录在案,坚决不允许企业虚报和瞒报。”市质监局食品处负责人告诉记者,企业自查阶段将持续到6月末。从7月1日起,质监部门将对食品企业生产食品时所用的添加剂进行检验,发现超标和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将从严从重处理;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将责令停业整顿,整改未达到要求的,将吊销企业生产许可证。

长春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将体现在“全、细、严”三个字。“全”是要求所有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部参加。“细”是企业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要逐一登记上报辖区监管部门;对企业的生产场所及各个库房逐一进行排查,防止非食用物质进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严”是保持严打高压的态势,依法从重查处食品违法违规案件,对有非法添加行为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各类食品“黑窝点”,一律取缔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杜绝以罚代刑。

会上,882户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部递交了承诺书,承诺所使用添加剂全部在合理合法范围内。

市民如发现企业存在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可以进行举报。举报电话:86936557、86936033

来源:长春日报  编辑:许银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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