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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骗局案”打赢未得律师费 周立太"讨薪"
2011-04-12 15:18:10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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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骗局案”打赢未得律师费 周立太

漫画勾犇

官司打赢,学生拒付律师费用。3月24日,陕西育才专修学院“招生骗局案”原告代理律师周立太将原告刘波、许国喜等51名学生告上法庭。重庆市渝中区法院已受理此案。有“平民律师”之称的周立太律师,素以为弱势群体维权著称。这已是周立太第二次因律师费问题起诉自己的委托人,此前他曾因起诉拒付律师费的农民工引发争议。

事件

学生被骗索赔无果

刘波、许国喜等51名学生分别来自于江西、上海、湖北、新疆、青海、甘肃、陕西等地,先后于2004年在陕西育才专修学院读书。该校是一所民办中专学校,不具有大学教育的条件和资质,当时陕西育才专修学院承诺毕业后办理大学本科文凭。2009年刘波等人临近毕业,陕西育才专修学院为他们办理了湖南某院校的假毕业证,从而引发纠纷。刘波等人要求学院赔偿损失,先后到北京、宝鸡、西安等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诉求,时间达一年之久未能得到处理。

陕西育才专修学院“招生骗局案”惊动教育部,并最终被定性为“这是一起由陕西育才专修学院、有关单位以及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违纪违规招生办学事件。这一事件的发生,陕西育才专修学院、有关单位、学生家长都有责任”。

周立太受聘帮维权

2010年5月,刘波等人向周立太律师请求法律帮助。同年5月24日,双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合同约定:刘波等人委托重庆周立太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帮助,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周立太、郭建中担任其诉陕西育才专修学院赔偿损失一案一、二审程序的代理人。合同第五条约定,案结后,刘波等人按陕西育才专修学院赔偿总额的15%支付乙方律师服务费。

合同签订后,周立太经调查取证,代理刘波等51人向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该案诉讼过程颇为曲折。起初,宝鸡市陈仓区法院立案庭不予受理,后经陕西省政府高层批示得以解决。其间,南方周末、央视新闻调查作出报道此事,教育部在新闻调查播发第二天就此发出紧急通知。

后在多方努力下,陈仓区法院受理了刘波等51人的案件,案由为:教育培训合同纠纷;被告为:陕西育才专修学院,湖北潜江人社局,湖北黄冈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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