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世贸十年:中国选择了规则,规则影响了中国

2012-01-05 13:29:15 来源:检察日报
打印文章   发送给我好友

2011年12月11日,距离中国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刚好十年。

十年前的蔡雄山是中国政法大学的新生,懵懂中只见老师忙着召开一场场关于WTO与法治的讲座。

五年前,在巴黎留学的他曾拜访过位于瑞士日内瓦的世界贸易组织总部。没有警卫、可以自由进出是他至今留存的记忆,其倡导的“自由贸易”精神可见一斑。

目前,他任职于工业与信息产业部研究院,正在研究的课题是“中国电信业如何进一步开放”。这只是个体的一个缩影,从最初的欢呼、不解到学习、参与。

十年,可以改变一个人,也可以改变一个国家。

陌生的国际规则刺激着经济社会的转型与发展,相应的法律法规也在新鲜的社会土壤中生根发芽。

2011年,我国货物贸易额的全球排名由第六位上升到第二位,其中出口额跃居第一位,进口额累计达到7.5万亿美元,正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跨越。

蓬勃的对外贸易环境也催生了以世贸规则为基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形成。一整套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已然构建,并将对中国的未来产生深远的影响。

与国际法制接轨是第一道门槛

不过,入世议定书的签署,仅仅开启了中国WTO之旅。在诸多问题面前,与国际法制接轨是第一道门槛。

为了履行对《世贸组织协定》的承诺,我国在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前的1999年就已启动了大规模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工作。

200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正式施行,这部对外贸易领域基本法律的修订,成为中国履行承诺、全面清理有关法律法规的重要标志。

两年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我国在履行承诺的基础上,取消了对外资银行的一切非审慎性市场准入限制,对外资银行实行国民待遇,人民币业务对外资银行全面开放。

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正式施行。这终结了中国长达20多年的内、外资企业税率差异化。

十年来,我国按照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要求,遵循“法制统一、非歧视、公开透明”的原则,三次大规模清理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相符的法律法规。其中,中央政府共清理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2300多件,地方政府共清理地方性政策和法规19万多件。同时,相继修改、制定实施了公司法、物权法、反垄断法、企业所得税法、行政许可法等一大批法律法规,保障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利。  “应该说,法律法规大规模的立改废是中国法治建设的进步,它确保了中国经济法律制度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一致性、协调性,基本建立起一个公正、透明、统一的经济法律体系,为中国成为当今世界上的经济大国、贸易大国打下了坚实的法制基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专家、法学博士刘彤说。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精彩热图

色彩绚烂的水花飞溅景象

直击全球各地的同性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