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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保安下水救人触电遇难获百万赔偿

2012-10-29 09:27:23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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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保安李航的追悼会27日在武汉汉口殡仪馆举行。100多名亲友、同事及一些素不相识的武汉市民都赶来送他最后一程。几天前,为救一名落水少年,李航不幸触电身亡。

10月21日下午1点左右,武汉东西湖区金银湖卧龙丽景湾小区广场上,一少年在与伙伴们玩球时,球不小心被踢进了喷泉池里。少年准备下水捞球,可是刚一下水,就倒在水中。

正在20米开外的保安岗亭里执勤的李航见少年跌入水中,立即从岗亭里冲出来,来不及脱鞋便冲进池中施救。不幸的是,他也跌入水中。闻讯赶来的保安张世元见状,便跳入水中捞这名少年,其他两名保安去拉李航。

“我刚刚入水,就感到双下肢一阵麻木。”张世元后来回忆说。下水的一刹那,他意识到水中有电。但他仍强忍住痛楚,将少年扔上岸。经过大约五分钟的抢救,少年睁开了眼。

李航随后也被特勤队几名同事救起。但是,他静静地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经过约4个小时的抢救,18岁的李航走了。

为了弘扬李航见义勇为的精神,武汉市团市委、青联追授他“武汉青年五四奖章”,号召全市团员青年向他学习。湖北省社科院研究员冯桂林评价称:“在路人看到老人倒地不敢搀扶、乐于助人反被索赔的境地下,见义勇为的行为更应该大力弘扬。李航在他人危难时刻仍毅然相助,给我们下滑的道德打了一针‘强心针’。”

事发后,被救少年的父母余先生和徐女士几次上门拜祭救命恩人,并筹措10万元慰问金交给李航的父母。“救命恩人走了,但是我们会尽最大努力帮助这个困难家庭。”

很多人对被救人家属的行为表示赞赏。“李航的父母已经承受了精神上的痛苦,我们这个社会在物质上不能亏待了他们。”这是多名网友在得知李航的事迹后发表的评论。

冯桂林指出,见义勇为是一种积极向上的行为,最终受益的是我们每个人,其补偿、奖励等善后工作,需要政府的政策制度作保障,对英雄家人的照顾应该形成常态化的机制。

记者了解到,武汉市团市委已经给李航的家人送上慰问金1万多元。为之感动的社区居民、小区业主自发为他募捐,两天半的时间,将近10万元捐款便送到李航父母手中。此外,李航的派工单位和他工作的物业公司赔偿其家人116.4万元。

冯桂林表示,政府的奖励、社区的扶持、爱心人士的捐助、民间群体的慰问都不应该“一朝一夕”,而要“长久不息”,“我们这个社会对英雄的关注、对其家属的照顾不应该是一时的,而要让英雄走得安心。”

编辑: 于姝楠 标签: 李航 武汉汉口 赔偿 遇难 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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