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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轻微”不入刑 会不会让“特权”钻空子
2011-05-13 15:58:53      来源: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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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

正方

防止打击面过于宽泛

郑州市民徐先生:我是个生意人,经常会有应酬,偶尔喝两杯也正常。只要开车不出事,实在不该都判刑。

新密法院法官王松波:最高法是希望法官本着教育与惩戒并重的原则,对情节比较轻微的醉驾者慎重追究刑事责任。这也符合立法的本意,与刑法总则契合。

郑州市二七区检察院检察官锦传涛:刑法不是万能的,不能因为这种(醉驾)现象多,就用刑罚的手段来整治。如果醉驾一律入刑,打击面过于宽泛,不利于个人自由和权利保护。

反方

情节轻微如何界定?

郑州市民张女士:情节轻微不判刑,是说只要不出事就行?那是纵容酒驾,也容易让“特权”钻空子。

天之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少春:修正案并没规定什么情况属于情节严重才入罪。实践中对于情节严重与否很难界定,处罚时容易造成有法不依,滋生腐败。

河南华昊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阳:《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已将醉驾有关拘留、罚款等处罚取消,直接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至此,我们不难看出立法者的本意如何。在交通安全和食品安全领域,法律的刚性还可再加强。

调查

超八成网友

支持“醉驾一律入刑”

醉驾情节轻微该不该一律入刑?截至昨日18时15分,河南商报联合搜狐网调查显示,共有1923位读者参与,超八成网友支持“醉驾一律入刑”。

其中,1531位网友意志坚定,表示“一定要判刑,这样交通事故才会减少”,占投票比例的79.6%。

1621人表示,醉驾就是漠视生命,应该入刑,占84.3%。他们同时认为,“醉酒驾车的人毕竟是少数,打击面并不宽泛。”

1633位网友认为,情节轻微不入刑,不可避免会出现人为操作,容易滋生腐败。

只有不足两成人支持醉驾情节轻微不入刑,认为体现了教育与惩罚并重的法律原则。

来源:河南商报 编辑:于姝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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