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庞景玉走访群众。(曹萌摄)
巡回审判法庭到家门口。(曹萌 摄)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既是当前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也是广大法官的光荣使命,作为人民法官,要时刻牢记这一光荣使命,落实好各项为民、便民、利民措施,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关怀。”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庞景玉多次在全市法院工作会上这样要求。
近年来,南阳市两级法院按照“团结、务实、崇法、清廉”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法官就是公仆,审判就是服务”的司法理念,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贯彻落实“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把审判岗位作为服务群众的平台,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办案,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司法,赢得了辖区群众的普遍赞誉。
多措并举:做好司法为民大文章
2010年5月25日下午,方城县独树镇马岗村。
“法官同志们,你们吃过中午饭再走吧!为俺们的案子叫你们忙到了这晌午错儿,不到家里坐坐我们过意不去呀!”,2010年5月25日下午两点多,当南阳中院巡回审判庭的法官们开庭并当场将案件调解后准备离去时,双方当事人拉着审判长的手激动地说。
原告亢某和被告亢某某是前后院邻居,因村内主干道重修加高,导致亢某某院内积水不能正常流出。为解水患,亢某某便将自己与原告屋后的过道用沙石垫高。谁料自己的水患解决了,可雨水却倒灌原告家中。原被告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吵架不断。
原告到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排除妨碍,停止侵害,赔偿损失。一审法院经调解无效后,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请求,被告不服,上诉到南阳中院。二审合议庭研究后认为,原被告双方系亲属且前后近邻,倘若一判了之,不仅案结事不了,还会加剧双方之间的矛盾,遂决定巡回审判到家门口,就地开庭,化解矛盾纠纷。
在巡回审判过程中,主审法官巧妙地引导群众介入讨论案情,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耐心说服和亲朋好友的劝解下,握手言和,达成了一致意见。
2010年12月20日,南阳市卧龙区法院潦河法庭。
一大早,12名农民工来到南阳市卧龙区法院潦河法庭,要起诉老板,追讨工资。法庭庭长吕民革觉得临近岁末,案件一旦立上,要交诉讼费不说,走正常诉讼程序原告方在年前拿不到工资。遂征得大家同意后将案件进行预立案登记,委托给社会法庭解决,并立即组织社会法官进行协调。但被告马某却坚称生意不景气,没钱支付工资,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在交谈中,吕庭长了解到马某和自己也认识的一名镇干部比较熟悉,便借机邀请这名镇干部和马某毛衫厂所在村的村干部介入调解。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吕庭长、社会法官和村、镇干部的多方努力,马某最终同意以毛织厂的机器设备抵偿12名农民工的工资,在征得原告方的同意后,法庭协助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当场履行。至此,这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纠纷在8小时内得以圆满化解,12名农民工连声道谢。
2010年以来,南阳法院大力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派出9个驻县巡回合议庭,广泛设立巡回办案点,“法官多走路,群众少跑腿”,把法庭开到老百姓身边,减少当事人诉累,减轻群众负担,全年以巡回审判方式结案12086件,巡回审判率超过40%。总结推广“三调一协”工作模式,实行全员、全程调解,共办结各类案件3.7万余件,调解率平均达70%以上。结合创设的立案预登记和委托调解制度,强力推进社会法庭工作,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近4000起,社会效果明显。开展“涉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为489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544.6万元;开展“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活动,办结此类案件136件,涉案金额379万元。加大对特困当事人救助力度,依法对涉及困难企业和困难群众的1353起案件缓减免交诉讼费用141.7万元,真正把司法便民、利民、为民的各项举措落实到群众的心坎上,让弱势群体切身感受到司法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