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闫庄镇万亩核桃种植基地植树现场。李玉梅 摄
新建的环陆浑水库义务植树基地。李玉梅 摄
在全国第30个植树节当日,嵩县400余名干部职工义务植树,栽植核桃树苗2000余株,掀起了春季造林绿化热潮。 2010年4月,随着全国绿化委员会正式授予嵩县“全国造林绿化模范单位”的奖牌,在人口密集,工业发达,文明久远的中原腹地,55万爱绿、护绿、植绿的嵩县人,因为绿色拿到了“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中国最佳旅游休闲县”、“中国旅游强县”、“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等6块“国”字号荣誉。这一串串闪光荣誉的背后,是勤劳朴实的嵩县人30年来全民义务植树的创业史。
上世纪八十年代,由于人们对木材的依赖,作为林业大县的嵩县,每年要外运3万多方的木材,人们要在建房、家畜饲养、取暖做饭等方面消耗10万余方的木材,毁林开垦成为嵩县冬季农村工作的主要工作。森林在人们大量采伐下,日益锐减,位于外方山、熊耳山的嵩北乡镇满目荒山,全县荒山、荒滩面积89万亩,水土流失面积120余万亩,森林覆盖率下降到34%,嵩县森林急待拯救。
1981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嵩县林业建设迎来了春天。当年,嵩县召开了最大规模的义务植树动员大会。在第一个植树节,县四大班子领导、县直单位2500多名党员干部职工,在县城后山栽植松柏、杨、柳6500株,同一天全县16个公社、312个大队,社直138个单位,出动17000多人,义务植树58万株。
自此以后,嵩县专门成立了绿化委员会,在林业局设立绿委办,把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不断推向高潮。为扩大影响,该县每年都发文将3月作为全民义务植树宣传月,确定县直单位和各乡镇义务植树地点和组织方式等,绿委办负责规划,安排苗木和工具等。全县各单位也以义务植树为载体,纷纷开展了“巾帼绿化月”、“爱我嵩县、美化嵩县、见缝插绿”、“保护母亲河”、“我与小树共成长”等活动,兴建了一大批“党员先锋林”、“青年林”、“三八林”、“民兵林”等义务植树基地。
30年来,嵩县共建成义务植树基地265个,面积2.8万亩。各级领导领办绿化点256个、10.5万亩。全县基本消灭了四荒,有林地面积增加到286万亩,净增13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62.96%,净增28%,活立木蓄积量1060万立方米,净增5倍。
回顾嵩县义务植树的30年,是嵩县人民锐意进取的30年,是嵩县生态环境不断改善的30年,也是嵩县林业硕果累累的30年。
上世纪八十年代,随着林业“三定”政策的落实,划分了自留山、责任山、落实了林业生产责任制,老百姓有了自已的山林,吃了“定心丸”,全面激发了群众参加义务植树的积极性。每年植树节期间,群众自购树苗,一家老小全体出动,在自留坡、房前屋后、四旁空地栽上树,浇好水,严加管护,呈现出户户造林,人人种树的新风尚。
为加快绿化步伐,从1981年到1993年12年间,该县广泛开展了飞播造林、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经济林基地建设等多种形式的全民绿化活动。每年春季,全县上下齐动员,广泛开展联乡会战、全乡会战、联村会战,使全县森林在满足人们生产、生活需要的同时,消灭了40万亩“四荒”,新建了164个乡村林场,森林资源得到休养生息,生态环境得到初步改善,1991年,嵩县被全国绿委、人事部、林业部联合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县”。
1994年,随着省政府向国务院郑重作出:“奋战四年,基本消灭宜林荒山”庄严承诺后。荒山“大户”的嵩县大地,迅速掀起了植树造林、绿化山川热潮。嵩县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政委、县长任指挥长的灭荒指挥部,实行目标责任制,四大班子齐上阵,先后出台了《关于大搞植树造林,实现4年基本消灭全县宜林荒山的决定》、《关于一九九七年实施造林灭荒攻坚年的决定》等文件,召开大规模、高规格的灭荒动员会34个,投入灭荒资金1200万元,县直单位义务植树捐款60万元。完成造林面积37.8万亩,实现了全县基本消灭荒山的宏伟目标。1996年、1998年,省政府授予嵩县“山区造林绿化先进单位”和“全省荒山造林绿化先进县”称号。
为不断丰富义务植树形式,1995年,嵩县县委、县政府在九店乡敲响了“四荒”第一锣,并且先后两次下发了《关于拍卖“四荒”使用权,加快造林灭荒步伐的决定》,10年内,全县组织乡级以上拍卖承包新闻发布会39次,村级拍卖承包新闻发布会263次,成功拍卖“四荒”18.47万亩,吸引社会资金807万元,加快了荒山造林步伐,
1998年,随着“三江”洪水泛滥,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要赋予林业以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要赋予林业以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要赋予林业以基础地位”。从2000年起国家相继实施了六大林业工程,在嵩县高歌猛进的林业工作上迎来了又一个春天。
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等一大批工程落地嵩县。嵩县义务植树活动迎来了大工程、大带动、大投入、大发展的新阶段。
10年天保工程,国家投入资金7800万元,调减木材采伐45万立方米,新增森林面积80万亩,新增蓄积500万立方米,县、乡、村三级护林网络全面建立,嵩县大地绿意更浓。
退耕还林工程总投资8200万元,受益农户2万多户,建立经济林基地和速生杨基地20万亩,九店花椒、何村时令鲜果、嵩南山芋肉、嵩北速生杨等一大批特色鲜明的产业基地全面建立。
为把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在开展工程造林的同时,嵩县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全面实施“双十”工程的号召,要求每个适龄公民,每人每年栽植10株用材树、10株经济树,2001年至2005年,全县每年栽植各类树木达1000万株以上,实现了植树造林质量和数量的新突破。
步入二十一世纪,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回归自然,追求绿色的愿望更加强烈,对林业生态建设有了更高的要求。嵩县县委、县政府及时开展了创建林业生态县活动,结合义务植树运动,实施了县城绿化、村庄绿化、通道绿化等工程,提升绿化档次品位,不断优化生态环境。
在实施通道绿化工程中,省、市和县财政投入专项资金,林业部门科学规划,各乡镇按照“分段包干,谁栽谁有”的原则,组织群众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在国道、省道等重点路段栽植树木4行以上,洛栾快速通道每侧植树6行以上。县乡公路每侧2行树,乡村道路每侧1行树,全县累计完成通道绿化1400公里,共植树800余万株,通道绿化率达90%以上。
义务植树,人人有责。为尽上一份绿化家园的责任,2006年以来,嵩县县委、县政府每年都要召开义务植树动员会议,带头捐款,带头植树,全县共收到绿化捐款815万元,集中建设义务植树基地,县城周边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目前,嵩县县城区内及周边已形成了以广场花带、滨河公园、嵩州公园、街心游园为主体的公共绿地系统;城区“五横十四纵”道路行道树和绿化带构成的道路绿化系统;35个园林单位、小区构成的庭院绿化系统;县城周边的环陆浑湖生态游园、县城后山森林公园的城郊森林公园绿化系统。满城翠绿、空气清新、鸟语花香、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祥和景象已基本形成。县城绿地系统已形成点、线、面相结合,树、草、花并茂,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的绿地生态体系。2006年以来,嵩县空气质量优良的天数每年都在330天以上,成为人们宜居,创业的理想场所。
目前,嵩县县城规划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达到248.52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43.6%,绿地面积217.74万平方米,城市绿地率达38.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4.37平方米,县城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达8.3平方米,城郊森林公园面积达2万亩。县城在绿色的呵护下越变越美,农村也在植树种草中变的越来越靓丽。2008年后,随着人们对生活环境的要求逐步提高,全县上下齐动手,把扮靓家园作为义务植树的新形式。全县上下结合新农村建设,开展了道路绿化、庭院彩化活动,每个家庭都积极行动,在村庄周围、村内空地、村中道路、门前庭院添上新绿,配上花木,广大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嵩县因绿色而生动,因绿色而扬名,依托丰富的森林景观资源,嵩县建成了“中国最美的地方”白云山5A级森林公园、奇石秀水天池山国家4A级森林公园、原始林海木札岭国家4A级森林公园,成为国内外知名的旅游胜地,成为河南生态旅游的核心景区。
绿色是人类生存的永恒主题,绿色与生命息息相关。嵩县人民对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的执着,正是对绿色永恒的向往,对绿色价值的追求。我们坚信,嵩县县委、县政府对义务植树活动的重视,有全县55万人民的共同努力,在嵩县林业人的不懈奋斗,嵩县一定会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加美好,“生态强县、绿色富民”的目标一定会早日实现。
来源:中国日报河南记者站(记者 张雷龙) 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