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已经缴纳了车船税,车管所验车时却执意二次收税,一辆车一年凭空多交360元,按照郑州市机动车160万辆计算,哪怕只有三分之一,甚至更少的车辆在北所年审,这也是一笔庞大的资金,那么,这么大的一笔钱都到哪里去了?
车主被迫重缴车船税
3月31日,郑州市尤先生来到郑州车管所北所办理车辆年审。捱到盖戳的柜台,柜台工作人员抓过材料,扫了一眼说,去左边交钱。尤先生非常不解,因为在第一个窗口已经交过审验费用。尤先生询问4遍都不见应答,第5次问,工作人员才硬邦邦迸出几个字:“车船税。”尤先生把手里的单位缴付的交强险单据原件推到跟前忙解释:“我们办交强险时已经交过车船税,您再看看?”工作人员根本不看说“都得交!”在这里他还被另收了20元的无名费用,扔出来一张汽车交易的发票。有人说是盖戳辛苦费。
尤先生的交强险保险期限是2010年12月11日到2011年12月10日,同时缴纳过360元车船税,起末是同样的这个日期:去年12月到今年12月。到缴费柜台,尤先生再次申述车船税在办交强险时交过,但柜台内的2名工作人员也再次回答“都得交!”尤先生只好又缴纳了一年360元的车船税。车管所给具了发票,发票标明的期间是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这样,尤先生在保险公司交强险里缴纳过的2011年的车船税,在郑州车管所北所为了车辆年审又重复缴纳一次。
被指令重复缴纳的不止尤先生一人。车主徐先生说:“我的交强险是从去年8月12日到今年8月11日,也同时交了车船税。但来车检又被强迫交了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车船税。单看起来只被重复收缴了8个月的车船税240元,但实际上我需要年年审,也是年年重复缴,加起来一样是360。”
4月6日,记者采访了北车检所领导机构的主管。据称,他们不知道车检所强制重复收税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