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下发后,河南省法院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迅速落实该项规定。院长张立勇同志亲自部署,作出批示,要求省法院政治部、纪检组了解情况,摸清底数,同时将此规定转发至全省各级法院。目前,河南省高院机关7名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官均主动提出申请,要求进行任职回避,经院党组研究,这7名同志的工作岗位已重新安排到位。
张立勇院长要求,迅速将通知转发到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级法院党组要认真学习,领会精神,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抓好法院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的学习。把对《规定》精神的学习作为法院人事、纪检干部业务学习的重点内容,深刻领会。抓好全体法官的学习。及时把学习宣传的对象从审判执行岗位法官辐射到全体干警,使广大法官了解《规定》的主要精神,了解任职回避制度的政策规定,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法官主动参与积极性。
让广大法官深刻认识到这项规定的出台充分体现了最高法院对司法公平、公开、公正的高度重视,标志着法院系统廉洁自律工作有了新的提高,有利于营造司法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从而使全体干警更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清形势。宣传《规定》的主要内容。便于广大干警掌握其基本精神,结合全省法院的实际,有所侧重地对文件精神进行宣传,让大家明白任职回避的具体要求,从而引导大家把握其精神实质,正确行使参与权、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河南省法院机关以法官和部门自查为主。审判、执行部门首先在内部进行自查,符合任职回避的法官写出申请,部门对院党组写出情况说明,确保不漏一人;组织公示,让工作公开透明。人事处、监察室和各业务庭相互配合,迅速摸清河南高院院机关法官配偶子女从事律师执业的情况,并进行了15天的公示,公布举报电话,邀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按照要求做好了需任职回避人员的岗位调整工作。
来源:中国日报河南记者站(记者 张雷龙 通讯员 王海清)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