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求 】
日志写的“具体事”有具体标准
把写工作日志作为一项制度在全县科级干部中铺开,在中牟县还是头一遭。同时将工作日志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重要依据,这项举措在全市也不多见。
记者从《中牟县科级以上干部工作善抓具体日志(档案)制度》的规定中看到,所谓的“抓具体”,主要是按照分工、职责及领导批示或交办事项,围绕项目建设、信访稳定、安全生产、民生服务等工作,并结合其他工作目标抓具体。
杨福平说,“抓具体”是领导干部基本功和执行力的最好体现,是为民意识的实际行动。要求干部要在自己职责范围内抓具体,做到尽职尽责,事不过夜;善于督促具体事项落实;提倡8小时以外非工作时间加班“抓具体”。
工作日志主要是把最后效果记录清楚,对周期长的具体工作要有节点记录。“不能出现不具体的内容,比如开会、加班、接待、调研、出差、正常工作、请假等术语类的简单模糊概念。”
中牟县委、县政府
专门印制了
工作日志笔记本
每天分上午、下午、晚上三个阶段,笔记本上要贴上自己的姓名,每天的日志都要详细记录自己当天所完成的具体工作。
干部每天要进行自我评价,从能、勤、绩、学四个方面,按60至100分进行自我评分。
来源:郑州晚报 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