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执法人员,我郑重向祖国、向人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坚持执法为民,坚持依法行政,维护公平正义……
11日上午,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集体颁行政发执法证和行政监督证仪式上,执法人员在雄壮的国歌中庄严向社会做出承诺。
仪式由省人社厅厅长郭俊民主持,人社部法规司副司长谭超、省政府法制办主任余兴成和人社厅主要领导及执法人员出席大会。
据悉,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查批准,人社厅共有413位同志取得《河南省行政执法证》,9位同志取得《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
会上,人社厅巡视员王平均说,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国务院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也明确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应当向行政相对人出示执法证件,亮明身份。同时,省政府规定,以后行政执法时不出示《行政执法证》表明身份的,属于行政执法程序违法的行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拒绝,并有权向省政府法制机构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王平均称,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内在要求,也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也对过去在行政执法活动中主要重证据、重结果而轻程序的习惯做法敲了警钟。
王平均讲话指出,人社系统上下要与时俱进,更新观念,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实施持证执法制度的重要意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增强行政执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并要求大家要加强学习,提升素质,不断开创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来源:中国日报河南记者站(记者 杨波)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