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上午召开的海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海南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将于3月30日—31日在海口召开,会期一天半。
会议由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桂花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兴、毕志强、张力夫、康耀红、陈海波,秘书长陈国舜出席会议。
会议建议,海南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议程共为9项:传达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审议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海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草案)》的议案;审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海南省电力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审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海南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审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若干规定(草案)》的议案;审议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调整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听取和审议关于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任免案等。
今天的主任会议还听取了《关于海南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和代表团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的汇报,听取关于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主要精神的汇报。
来源:海南日报(记者 徐珊珊 通讯员 黄顺祥) 编辑: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