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贵州省物价局了解到,贵州省确定新制定的普通高校学费标准,从2014年秋季起,贵州省高校学费涨幅最低为17.2%,最高为艺术院校学费涨幅达50%。
依据新标准,贵州普通高等学校平均学费标准本科由现行每生每学年实际标准3558元调整为4170元,提高幅度17.2%;高职高专由现行2600-2800元合并调整为3500元,提高幅度34.6%-25%;艺术类本科由现行6000元调整为9000元、提高幅度50%,艺术类高职高专由现行4800元调整为7000元,提高幅度45.8%。
贵州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贵州目前共有52所普通高等学校,高校发展主要依靠省、市两级财政投入,虽已逐年加大教育经费投入,但教育经费增长的幅度低于学生规模增长的幅度。
据了解,所收取的学费将主要用于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引进等。为了帮助贫困学生解决大学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贵州将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这些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助奖学金政策;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每年高等学校必须从学费收入中提取10%的经费建立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政策等。此外,教育部门将进一步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对经费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校务公开。(记者 李黔渝 李春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