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北经贸学校涉嫌违规招生等问题 被有关部门再次约谈

2013-08-08 11:00:22 来源:厦门网-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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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北经贸学校涉嫌违规招生等问题 被有关部门再次约谈

校门口还挂着“福建经贸学校厦门校区”的牌子。(王火炎 摄)

集北经贸学校存在违规招生等问题,市纠风办、教育部门在联合调查后,敦促该校立即进行整改。该校是否进行了整改?昨日上午,市纠风办、市教育局、集美区教育局的相关人员,再次约谈集北经贸学校负责人,发现该校“两块牌子”现象依然存在,且在收费票据、招生宣传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未得到规范。为此,教育部门表示,将依据相关规定,对集北经贸学校进行处理。

问题1

集北经贸学校与福建经贸学校不存在联合办学关系

在集北经贸学校,学校门口除悬挂着“集北经贸学校”的牌子外,还挂了一块“福建经贸学校(厦门校区)”的牌子,“录取通知书”用的是“福建(厦门)经贸学校”的名称,该校提供给学生的收费凭证盖的章是“福建(厦门)经贸学校”,分发给新生的“新生入学登记表”,用的是“经贸学校”(没有注明什么经贸学校)。

该校所招的学生学籍究竟是集北经贸学校,还是福建经贸学校(厦门校区)?虽然集北经贸学校校长表示,所招学生学籍是集北经贸学校,实际上也就是集北经贸学校招生。那为什么“录取通知书”不用教育部门批准注册的集北经贸学校校名,却要用“福建经贸学校(厦门校区)”的名义?对此,集北经贸学校校长承认,福建经贸学校是公办学校,学生们“喜欢”上公办学校,所以他们用“福建经贸学校(厦门校区)”的名义招生。

那么,集北经贸学校与福建经贸学校是否存在联合办学关系呢?市教育部门表示,联合办学须经教育主管部门的认可,并在年度公布,当年有效。集北经贸学校实际与福建经贸学校只是在2009年曾有过联合办学,之后因教育部门未同意,就不再存在联合办学的关系。

问题2

预收学费涉嫌违规收费

根据该校提供给学生的收费凭证(非正规发票,而是收款收据),其中收费项目包括2800元学费、1200元住宿费、400元教材资料费、590元服装费、60元建档费、100元财产保证金等,在专业一栏写着“大专”,收款收据使用的公章是“福建经贸学校厦门校区”。对此,集北经贸学校校长的解释是,他们与有资质的公办高职院校签署了合作协议,进行“成人高考”的报考工作,是一种“套读”模式,2800元就是预收的“成人高考”辅导班学费,之后,他们将再与有合作协议的高职院校进行结算,由合作的高职院校出具正规发票。

那么,这种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呢?市教育局明确表示,该行为属于违规收费。中职学校不能收取高校费用,中职学校面向学生开办“成人高考”培训班,收费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但也只能收取相应的培训费,而不是将“成人高考”报名费、培训费等都纳为2800元的学费,又通过“预收”的形式在报名时就向学生们收取大专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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