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校大学生办微企相关规定
范围 即将毕业的在校大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生等。
行业 无行业限制,从事文化创意、信息技术及高新技术,将按上限补贴。
扶持 各高校设立了微型企业创业指导站,并将设立在校大学生创业园。
禁止 抽逃资金、办空壳(无业务活动)企业、从事炒股、炒房及放债等投机经营。
具备条件的在校大学生,也能申请创办微型企业了。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教委联合下发《在校大学生创办微型企业相关办法》(下称《办法》)放宽了微型企业申请范围,即将毕业的在校大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生等,只要有创业能力,均可向高校微型企业创业指导站申请,以信息技术人员、文化创意人员的身份,进入高校微型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创办微型企业。
无行业限制
文化创意等将按上限补贴
市工商局微企处处长聂刚介绍,按以前的政策,只有应届和往届大中专毕业生,才能申办微型企业,在校大学生不能申办。《办法》出台后,放宽了微型企业申请范围,允许在校大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生等申请创办微型企业,并明确了申办条件和申办程序。
据悉,能够创办微型企业的在校大学生,须满足两个条件。首先,必须是即将毕业的在校大学生,即本科学历的大四学生、专科学历的大三学生或即将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生才有资格申请。其次,其所创办企业的经营注册地,应为各大学创业园、科技园及创业孵化基地。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在校大学生,可向所在高校微型企业创业指导站提交《申请书》。所在地工商部门和微企办等有关部门,将开辟绿色通道,方便在校大学生创业。
聂刚强调,在校大学生申办微型企业没有行业的限制,但从事文化创意、信息技术及高新技术这三个产业的,将按财政补贴的上限进行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