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引起较大社会影响的北京市怀柔区水岸山巴食物中毒案15日在怀柔区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庭一审判决山巴公司赔偿一中毒孕妇2.4万余元,水岸山巴将面临系列民事赔偿。
据法院介绍,2010年4月23日中午,一批游客在被告水岸山巴处用餐时,出现头晕、恶心、心悸、全身无力、昏迷等症状,中毒人员被送到怀柔区第一医院治疗,经该院诊断为急性口服可乐定中毒。
15日,此案21名受害者向北京怀柔水岸山巴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索赔约50万元。记者了解到,水岸山巴中毒案自案发以来,已经有两批案件进入法院审判程序并结案。
在21名受害者索赔案中,原告马女士因食物中毒不得不接受中期妊娠引产手术,15日法官当庭宣判:赔偿原告马女士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就医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2.4万余元。
其余20人索赔案仍在审理中,未当庭宣判。
来源:新华社(记者李京华、涂铭) 编辑:孙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