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中国日报 观天下 知中国

成都市高新工商局出台15条意见促天府新区建设

2012-05-17 13:37:41 来源:中国日报四川记者站
打印文章   发送给我好友

5月16日,成都高新区召开媒体见面会,发布《成都市高新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服务天府新区高新片区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以进一步加速天府新区高新片区的建设进程。

据悉,《意见》进一步放宽“准入”,支持总部经济发展,对世界500强及国内外知名企业在天府新区高新片区设立企业总部的,允许其名称中含有“控股”、“总部”、“地区总部”等字样;对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许可的项目,在提交其分支机构的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的情况下,可以核准需前置许可的经营项目,并注明“仅限XXX分支机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字样。

《意见》提出,要积极支持园区经济发展,对暂时无法进入园区经营的企业,可凭园区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其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使用证明,直接办理工商登记,并纳入园区管理部门统一管理;进入园区的企业,其经营项目未包含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中,但未被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的、符合天府新区产业发展和产业布局的,允许开放经营。

为了加快高端产业入驻天府新区进度,《意见》规定,将健全重大产业项目登记落户服务机制,瞄准有投资意向的重大产业项目,全程跟踪服务,确保重大产业项目“无障碍落户”。放宽企业集团组建登记条件,组建企业集团的,其母公司注册资本可放宽至2000万元,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可放宽至3000万元,控股子公司数量可放宽至3家。

《意见》明确,放宽企业注册登记核准条件,创新经营范围核准方式,允许企业在名称中使用“天府新区”或者“成都高新区”字样;支持企业使用表明其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的各类新兴行业用语作为行业表述;支持新能源、新医药、生物育种、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对不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可根据企业的申请,灵活核定能体现其行业和服务特点的经营范围;对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按照其合伙协议的约定,其资金可以在企业成立后逐步到位。

《意见》明确,坚持“非禁即入”原则,鼓励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创办文化创意企业或从事文化个体经营,促进文化主体多元发展;支持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向企业转制,实现公司化改造,允许在原有名称基础上直接加“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字样;扶持发展具有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的文化创意产业;支持文化创意企业品牌创新,指导文化创意企业争创著名商标、驰名商标。

《意见》提出,鼓励企业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支持企业投资主体以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投资入股,无形资产的出资比例最高可占公司注册资本的70%;该类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的,可以不受货币出资不低于30%比例的限制。同时规定,将试行“企业法人筹建登记制度”,需预先取得企业法人主体资格开展相关筹建工作的重大产业项目,可申请企业法人筹建登记。

《意见》明确,将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深化企业登记“审核合一”、并联审批制度,推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审批;逐步完善网上核名、网上年检、网上审批的“三网”工作,试行全程网上年检,力争在2013年为区内已开通数字证书认证(CA认证)的企业提供全程网上年检的条件。

《意见》加大了“民生”支持力度,对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立体防控机制、保护消费者权益社区联动工作机制作了规定,并明确要加大对创业的支持,试行“个体工商户小额经营社区备案制度”。

此外,《意见》提出将鼓励公民个人或者家庭从事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小额经营,可以选择在街道所辖社区(村社)统一备案,备案信息由社区同步抄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今年,高新工商局将选择1-2个社区进行试点。

来源:中国日报四川记者站(记者 李渝 彭超)编辑:于姝楠

编辑: 于姝楠 标签:

精彩热图

震惊!谁说京剧不性感?

盘点十大青春励志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