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上午,记者从海南省旅游委获悉,《海南经济特区旅馆业管理规定》于2012年3月30日经海南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2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海南经济特区旅馆业管理规定》的出台,也标志着海南省旅馆业正式迈入法制化轨道。
《海南经济特区旅馆业管理规定》从旅馆业规划、旅馆业开发建设、旅馆业开业备案、旅馆业统计资料报送、旅馆业结算、旅馆业安全、旅馆业业务用车等方面对旅馆业的开发建设及经营管理活动进行了全面的规制,为旅馆业的经营管理活动提供了行为准则,将全面推动旅馆业的健康发展。
《海南经济特区旅馆业管理规定》还设定了家庭旅馆的准入条件,指出了家庭旅馆的特色化、差异化发展道路。将有效解决海南省家庭旅馆盲目开发、无序经营的现状,有助于推进有海南特色的家庭旅馆走规范化、产业化发展道路。
此外,《海南经济特区旅馆业管理规定》还确定海南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为旅馆业的行业主管部门,同时赋予旅馆业行业协会进行行业管理的职责,将破解旅馆业管理中的体制机制障碍,为旅馆业的健康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海南省省长助理、省旅游委主任陆志远表示,《海南经济特区旅馆业管理规定》为旅馆业的经营活动设定了行为规则,从旅馆业房费结算方式、客房价格、对外宣传等方面对旅馆的经营行为进行了全面规制,使旅馆经营有章可依、有法可循,将全面推动旅馆经营的规范化。此外,《海南经济特区旅馆业管理规定》确定了星级旅馆、非星级旅馆、家庭旅馆共同发展,互为补充,将有利于提升旅馆业发展的多样性,保持海南度假旅游的竞争力。
来源:中国日报海南记者站 (记者 刘小利) 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