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也没有报酬,现在司法局每年都拨付资金按季度发放人民调解员“一案一补”,使我们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更有干劲了”,日前,和硕县新塔热乡六分场调委会主任牟真武这样说道。
今年,和硕县司法局进一步加强对全县调解组织的网络建设,结合村两委班子换届之际,调整和充实了全县各乡(镇)、村(居)调委会,现全县7个乡(镇)调委会,30个村(居)调委会,调解员400余名。
司法局进一步落实人民调解员“一案一补”,人民调解员成功调解一般民间纠纷,每件补贴30元;疑难复杂纠纷每件补贴50-100元;重大纠纷每件补贴150元。人民调解员误工补贴按季度发放,由县司法局考评组到各乡(镇)通过抽查、回访、查阅卷宗等方式进行考核兑现。“以奖代补”的落实兑现,避免了调解员在工作中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大锅饭”现象,以发放“计件”工资的形式从根本上解决了基层调解员的报酬问题,2012年,第一季度和硕县司法局共发放人民调解员“一案一补”5070元。
来源: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 (记者 毛卫华 通讯员 布音克西克 张金凤) 编辑: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