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奎屯市公安局巡警大队和辖区团结路派出所民警密切配合,抓获犯罪嫌疑人韩某,破获诈骗案件1起,涉案价值3900元。
4月10日18时48分,奎屯市物资大厦新日电动车行业主刘某向奎屯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警称:有一名男子人以购车试驾为由,骑走了店里的一辆价值3900元的“新日”牌电动车,请速来出警。
接到报警,巡警大队和辖区团结路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一面询问情况,确定嫌犯驾车逃离的方向;一面组织警力展开布控和追捕。经过民警20多分钟的围追堵截,犯罪嫌疑人韩某在奎屯市人民法院南侧的人行道上被民警人赃俱获。
在证据面前,面对民警的审讯,韩某如实供述了自己以购车试驾为由、诈骗业主电动车的犯罪事实。
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韩某,19岁,山东曹县青岗集人,无业。4月10日18时许,韩某窜至奎屯市新日电动车行,花言巧语骗取业主的信任,然后以购车试驾为由,将电动车骑走,准备择机低价出售。
目前,犯罪嫌疑人韩某已被奎屯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来源: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记者毛卫华 通讯员 邬宗喜)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