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中院举行“一校一法官”活动挂牌仪式

2012-03-18 13:39:17 来源:中国日报河南记者站
打印文章   发送给我好友

为进一步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为在校学生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切实提高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为其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校园环境,按照河南省法院、团省委的统一部署,3月8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团郑州市委、郑州市教育局签发文件,决定在全市联合开展“一校一法官”活动。3月17日上午,该活动的“法官校长联络牌”挂牌仪式在郑州市四十七中学举行。

中央、省市媒体记者,省市两级法院、团市委、市教育局领导,市两级法院法官,郑州市四十七中学师生共计30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郑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玉华,共青团郑州市委副书记、郑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磊,郑州市教育局副局长张大龙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郑州市四十七中学党委书记牛光主持。

四十七中学校长郭勤学在欢迎词中说到,“一校一法官”活动的开展充分体现了社会各界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关爱,他鼓励学子要努力学习,既要增强科学文化知识,更要学法、知法、懂法,做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为祖国的繁荣昌盛贡献自己的力量。

刘玉华副院长对市中院开展“一校一法官”活动的初衷进行了简要介绍,并对同学们提出四点希望:

一是希望大家以法为导航,走好人生路。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只有几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更是同学们防范自我违法犯罪的保证。同学们一定要牢固树立法制意识,学会从法律的角度来去辨别、去分析、去拒绝,抵制社会上各种各样的陷阱、诱惑。

二是希望大家以法为借鉴,培养好习惯。习惯决定行为。小洞不补,大洞受苦,从小偷针,长大偷金。大家要以法律为鉴,养成良好的习惯,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做到善小而为、恶小不为。

三是希望大家以法为后盾,避免受侵害。中学生是未成年人,相对成年人来讲,属于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容易受到不法侵害,对于同学们来说,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是希望大家以理想为动力,构建美好未来。对于青少年来讲,理想是成就人生的原动力。希望大家要把自己的理想和民族的复兴联系起来、和社会需求联系起来,刻苦学习文化知识,学习法律知识,积极进取,努力掌握报国本领,培养优良品德,提高自身素质。

最后,刘玉华副院长强调,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是司法部门和法官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更需要学校、家庭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全市法院一定要把积极开展“一校一法官”活动作为践行“司法为民”的载体,把学校当做自己的工作岗位,尽心尽力为同学们提供便捷、及时的法律服务,为推动该市青少年司法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共同努力。

仪式结束后,郑州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刘文琳庭长用生动的语言、鲜活的案例,给在场的学生上了一堂法制课,使同学们明白了什么是法,如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取得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

来源:中国日报河南记者站(记者张雷龙) 编辑:许婧

相关新闻:

国务院:将学校建成最安全最放心的地方
教育部副部长谈校园安全 建议留守儿童寄宿学校
今起 四川彻查民办学校和幼儿园安全
2012美国学校审核标准“四加四减”
河南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
湖南长沙千所学校百万学子争当雷锋传人

 

编辑: 许婧  标签: 河南 郑州 青少年 合法权益 法律服务  

精彩热图

探寻埃及艳后真容

盘点那些坑爹的山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