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福建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今日在福州举行,会期6天。
本次会议主要议程有:一、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福建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二、列席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省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三、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福建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四、听取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福建省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十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五、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福建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六、选举事项。
会议期间,省政协还将安排“大力推进造林绿化,加快建设生态福建”、“加强我省近岸海域环境保护”、“建立和完善我省城乡医疗救助体系”三个专题协商会。
允许省内务工子女在就读地参加高考
省政协委员刘卫平关注的外来务工子女高考问题。他建议我省修改高考政策,允许本省内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就读地参加高考,即允许在异地参加高考。
刘卫平认为,现在的政策不允许就读高中的孩子在就读地参加高考,客观上给他们的生活学习带来了很多不便。如,考生回户口所在地参加报名、高考,家长、孩子要来回奔波几天,既增加经济负担又增加安全风险。
此外,外来务工子女不在当地参加高考,成绩自然不纳入教师业绩考评。在教师的心里,其得到的重视和关爱程度和当地学生可能不一样。
再者,由于要回到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学生务必用很长的时间来调整、适应两地的教材、教法、教师,客观上增添了高考的难度,不利于这些孩子考试发挥。有的孩子在就读地读了12年的书,突然离开熟悉的学校,心理和感情上落差很大,会造成学业损失。
为此,他建议,修改高考政策,允许本省内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就读地参加高考,“如此或许会更有力地推进城市化的进程。”
将有稳定职业的外来纳入公租房范畴
近年来,我省在加快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我省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压力。
但我省公共租赁住房发展存在一些问题。据致公党福建省委员会调查,主要存在着认识不到位、保障对象少、租金难定价、监管不健全等问题。
因此,致公党福建省委员会建议,根据我省财政承受能力,在覆盖面和保障水平之间,应优先考虑扩大覆盖面。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可分步骤实施,先保障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再扩大至新就业的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工,并逐步地扩大至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保障对象。
另外,需将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合并考虑,并根据房源供应量,动态确定保障范围和准入条件,使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得以顺利实施。
在资金筹集方面,致公党福建省委员会建议可以采取直接投资建设、配建,收购或租赁社会闲置的存量住房,改造剩余的公有住房,改建或改造因产业结构和城市结构调整而闲置的产房、办公等非居住用房,接受社会捐赠等方式筹集公共租赁住房。
此外,鼓励各类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建设和运营公共租赁住房。在确定公共租赁住房面积标准方面,应立足于确保基本生活需要(如小户型)。
在租金定价方面,政府补助总体水平应综合住房市场租金、租户收入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租金水平必须与住户的收入水平相关,并动态性调整保障标准,使保障标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提升。
致公党福建省委员会还认为,退出机制是公共租赁住房制度的核心设计之一,能进能退直接关系到制度的可持续性。在实施退出机制过程中,主管部门要严格管理,相关部门要协作配合。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擅自改变用途、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违章搭建、违规转租转借等行为,应及时有效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