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上午,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省政府近期印发的《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实施意见》及《加快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实施意见》两份文件,作全面说明和解读。
作为江苏省政府“民生幸福工程”着力构建的六大体系中的两项,社会保障和就业体系的建设历来受到江苏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对江苏工作“六个注重”最新要求,江苏省政府今日印发了《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实施意见》及《加快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实施意见》文件。对江苏省社会保障和就业体系建设提出了总体要求、目标及保障措施。
社会保障:人人享有
社会保障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是社会的“安全网”和“稳定器”。江苏省社会保障正题工作一直排在全国前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主要险种参保率达到95%以上。
本次印发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意见》提出,到2015年,基本形成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城乡、制度完善、保障有力、服务优质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目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陈励阳表示,全省今后将重点健全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持续扩大社保覆盖范围,稳步提高社保待遇水平,加强社保统筹衔接,优化社保管理服务。
就业服务:更加充分
就业是民生之本,事关人民尊重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江苏省政府每年都将其列入为民办事时项目,将失业登记率列为政府宏观调控指标,坚持实施积极地就业政策,保持了就业形势的总体平稳。据吴可立副厅长介绍,今年以来全省就业形势继续保持向好势头,今年1—8月城镇新增就业95.4万人,期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7%,继续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上半年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6.3万人,累计转移总量达1787.3万人,转移比重为67.1%。
江苏省政府近日印发的就业服务《实施意见》提出,到2015年,形成城乡一体、普惠共享、功能完善、服务规范、管理高效的就业服务体系,劳动者就业更加充分、更加稳定的目标。其中包含显著增加就业机会,显著提升就业能力及显著改善就业环境三个方面。此次《实施意见》针对就业工作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提出了各方面的重点建设任务,还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政投入、实施重大项目和营造良好氛围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吴可立副厅长介绍目前全省就业服务体系的主要工作时表示,将着手做好基层公益性岗位招录工作,健全农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全面建立就业失业监测制度,深入开展充分就业创建活动。
来源:中国日报江苏记者站(记者 郭君)编辑:张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