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三场官司
工作时间:2个月
起诉获偿:1100多元
一边与上一家单位打官司,一边找新单位,几乎成了一种模式。自打官司以来,肖强兵找的第三份工作是在重庆合信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当宿舍管理员,这份工作他干的时间更短,从2010年1月9日至2010年3月9日,只有两个月。辞职后不久,肖强兵同样和公司对簿公堂。
肖强兵说,公司要求他每天工作24小时,月薪1220元,但实际每月只发900元;春节加班8天也没有加班工资……他要求公司将钱都补上,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2500元。
法院最终只判决支付加班工资500余元,以及违反劳动作息规定(要求24小时在岗、周六周日不休不合法)赔偿半个月工资606元。
2011年第四场官司
工作时间:10个多月
起诉索偿:23408元(未判决)
肖强兵最近一份工作是在重庆海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当保安。2010年6月13日上的岗,今年4月25日就离开了公司。今年5月5日,公司再次被他告到江北区法院。
理由和前三次差不多,他要求公司补偿加班工资、返还乱扣乱罚款等各种费用23408元。
今年7月,该案开了一次庭。肖强兵说,下个月8日将再次开庭。对于这场官司的胜负,肖强兵表示“问题不大”。
不停地打官司,累不累?
“我觉得很享受,很快乐”
肖强兵频繁跳槽、频繁打官司,有人甚至怀疑肖强兵是“身在曹营心在汉,他上班不是为了工作,而是为了打官司捞钱”。
重庆晚报记者(以下简称“记”):从2008年开始,为什么你每到一处上班,辞职后就会告用人单位?
肖强兵(以下简称“肖”):上班前,用人单位都信誓旦旦:签合同,月薪1000多(元),买“五险一金”……结果,合同不签,工资打折,有的连保险都没给我买……找公司谈,他们都不理。
记:你听到过一些风言风语,说你找工作就是为了打官司吗?
肖:听到有人这样说过,说这种话的都是那些用人单位。我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打官司,不怕别人说闲话。
记:你这样不停地打官司,累不累?
肖:不累。每次官司都打赢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伸张,我觉得很享受,很快乐。
记:如果某一天你当了老板,遇到这样到处告状的员工,你怎么办?
肖:如果我当了老板,有员工告我,说明我和公司本身就有问题,肯定会面对,及时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