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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曝光物流业特殊成本:重复纳税比例近50%
2011-05-15 16:00:31      来源:央视经济半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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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曝光物流业特殊成本:重复纳税比例近50%

朱慧卿图

以下为2011年5月14日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节目文字实录:

重复征税:一个合法不合理的难题

(一)重复征税何时休?

大家晚上好,欢迎收看《经济半小时》。今天我们继续聚焦物流顽症。在过去几天的节目里,我们为您报道了蔬菜等货物进城的难题、高额的过路费、肆无忌惮的乱罚款,以及压得生产厂家喘不过气的进场费。这些费用就像是一块块的砖头,垒高了物价成本,压得消费者直不起腰。今天我们来关注物流过程中一个很特殊的成本,那就是税收。做生意按章纳税是天经地义,但是一些物流企业的负责人却告诉我们的记者,他们觉得有些税,缴得冤。为什么会这样?

广州城市之星物流中心,运货员正在安排运货,四个价值740元的灯具,从广州运往山东莱芜。运费402元,公司亏会计师沈华伟说,这单活公司能挣12块钱,但是却要缴纳39元的税。因此广州市城市之星物流中心会计师沈伟华表示:“中国的税收很厉害,全部税交齐很厉害。”

送那四盏灯,利润不过12元,缴税额是39元,税金相当于利润的三倍还要多。总裁黄爱娟告诉记者,他们缴纳的税主要是四种,其中营业税,税率是3%,一共是12元,城建税是营业税的7%,一共是8.4元,教育附加税是营业税的3%,一共是3.6元。企业所得税,税率25%,按税前利润率10%,也就是10元。不过记者注意到,加起来税金应该是34元,但实际上企业却缴纳了39元,税金为什么多出来五块钱呢?据广州城市之星总裁黄爱娟说:“因为我们企业交了一笔税,到我们的供应商也会交税,有时候供应商的供应商还要交税。”

原来之所以34元的税变成了39元,是因为中间有重复征税。货物从广州到莱芜行程2200公里,他们公司已经为期间产生的402元运费交了税。但是货物进入山东后,由山东的物流分公司负责运送到目的地,分公司是独立法人,还需要为那单货物的运输所得向各自所在的地政府交税。

货物从广州运到莱芜会在税费上到底发生什么状况?记者电话采访了下一站在山东临沂接单的负责人曹志峰。他告诉记者,尽管总公司已经为全程运费交了税,但是临沂到莱芜那200公里产生的90元运费,他们确实需要再次缴税,税金是5块钱。

广州城市之星临沂分公司负责人曹志峰说:“要从临沂中转一次,再到莱芜,1.6方左右转过去,运费八九十块钱,国家规定要交这个税,算起来,这个就是重复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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