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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现内地待产妇非法租房 港民政署接投诉
2011-04-14 09:56:47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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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逾4万宗内地孕妇到港产子个案中,逾3.2万名婴儿的父母均是内地人,有香港中介公司看准内地孕妇来港待产和产后合共十多日,均要有人煲汤煮食以养身,故非法将住宅房屋租予内地孕妇短期居住,甚至公然在网站列出待产公寓地址、日租价目及单位照片招客。

据报道,有港出租屋以邻近各大医院、车程10分钟以内作卖点,列明厨房设备整全,可煲汤煮饭,甚至可代找专人照顾母婴起居。但记者翻查牌照事务处的持牌旅馆名单,并未发现相关屋苑已领牌照可作日租招客。

记者早前以租客身份,跟随中介公司职员前往旺角一个出租待产公寓房屋,现场所见,该400多平方英尺两房一厅如普通住家设备齐全,厕所亦特别备有宝宝浴盆、洗衣机。屋内正有一名来自广东的内地孕妇租用待产,闲谈间她透露是由一名曾在香港产子的内地嫂子介绍,知道门路租用此屋,她待生产后办理好孩子的相关手续,便会返回内地。

港中介公司职员说,若有意租用该单位,不管只是数天,还是要包月,最好能在1个月前预约缴付约1000至2000元订金,待产入住时则要缴付全数租金。

不过,香港民政事务总署表示,无论是旧式唐楼或新式屋苑,若提供收费的住宿,而租出期少于连续28天,必须先领有旅馆牌照方可经营,对于无牌待产公寓入侵住家,港民政署发言人证实,牌照处亦曾接获“有关提供处所给内地产妇作短期住宿”的投诉,并将有关个案归类为“怀疑无牌经营旅馆”个案处理。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许银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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