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
践行“父子约定”遭误解
父亲捐出儿子身体器官,获家人支持,却受流言困扰
2009年11月4日下午,安徽阜南县第二中学17岁的王鑫在学校突然晕倒,被诊断为突发性脑出血,躺在阜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的32天里,他被认定为生存希望渺茫。
2009年12月6日,已经为治疗举债13万余元的王保田做出了放弃治疗的决定,并签署了器官捐献协议。王鑫的两个肺、一个肝、还有一对眼角膜成功捐出,给至少3个人送去了生的希望和光明。
但是,在缺乏对器官捐献推广、宣传的村子里,误解接踵而来,甚至有人说王保田把儿子的器官“卖了”50万元。
王保田介绍,王鑫被送到医院后,只能靠呼吸机被动呼吸,医生说希望渺茫。几次脱机试验,均告失败。在医生处详细了解了孩子的病情后,王保田决定放弃治疗,并践行自己和儿子之间的约定——身后捐献器官。
王保田没想到捐献过程如此复杂:决定放弃治疗当天,他打了上百个电话,安徽省、阜阳市的红十字会都说不做器官捐献,最后找到深圳市红十字会。此后又签署了放弃治疗的协议,还签了捐献器官的志愿书,否则医院不敢为病人摘下呼吸机,捐献器官的意愿就无法实现。
对于捐献王鑫身体器官的事情,一家10几口人都很支持,但邻村人通过电视报道得知情况后,却传出“接受儿子器官的人给了50万元”的流言,“我能感觉到村里的一些人看我的眼光,可我们是无偿捐献,我们不对医院也不对个人,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这么愚昧无知。”
对于别人的误解,王保田说一家人现在很脆弱,很需要安慰、关怀和问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