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今天做客强国论坛时表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界定事故等级时,一般是以死亡人数来计算,不存在以35人划线的问题。
针对网上有传言,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有一个神秘的“35”人“红线”,超出部分就该计算为“失踪人员”。对此,黄毅表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界定事故的等级时,一般是以死亡人数来计算。比如,一次死亡3到9个人的为较大事故,10到29人的为重大事故,30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事故。除此之外,也考虑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受伤人员的数量。界定事故的等级,主要是按照政府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来对不同等级的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有些事故发生之后,在遇难人员遗体还没有全部找到的时候,一般是作为失踪,找到遗体之后,再计入死亡人数。
就网友提出,目前面子工程越来越多,是否应当一改“献礼”之风,更多地把心思放在务实上。黄毅认为,中央确定的以科学发展为主体,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的指导思想,在一些地方和领域并没有很好地落实,确实存在政绩工程、献礼工程、面子工程等现象。所以,必须要强调确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不重视安全发展,经济一时上去了,迟早还会掉下来,要坚持速度、质量、效益和安全的统一。各级领导不仅要把经济发展作为政绩,也要把安全生产作为政绩,真正把安全生产作为政府的重中之重来抓,更多地把心思放在真抓实干上。
“安全生产确实不是一句口号,来不得半点的马虎错误。不重视安全,到头来,必将受到事故的惩罚。”黄毅说,目前,我国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主要弊端,仍然是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这个问题。所谓严格不起来,就是一些地区和单位在安全生产的准入、管理以及责任追究方面,仍然存在着施之以宽、施之以软的问题。在有些地方,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行为打击不力,对违规违章作业的行为查处不严,对事故责任者追究惩处的力度不够。所谓落实不下去,就是目前我们所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政策措施还没有真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落实到岗位。对此,我们还是要通过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的力度,推动落实安全生产的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