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下午,常州市新北区农民陈国东在西夏墅工商所以个人名义注册成立了常州市首个家庭农场。
该农场300亩,位于孟河镇孟城村,主要发展精品果树种植、采摘和观光业务。
家庭农场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首次提出的新概念,主要是为了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稳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目前,江苏省范围内只有无锡锡山区羊尖镇在2月底尝试注册办理了一户家庭农场个体工商户。
新北区失地农民陈国东一直关注农业发展政策,而且早前就已在孟河镇孟城村流转了部分集体土地发展生态农业。3月8日,他电话联系工商部门咨询如何办理家庭农场营业执照。西夏墅工商所对此极其重视,请示了解这一新业务的注册登记要求后,在第一时间联系了陈国东,并亲自上门服务指导。
据了解,目前常州市参照无锡模式办理家庭农场个体工商执照,需要三个条件:一是要有规模,二是要有科技含量,三是创办人要是本地农民。
根据相关规定,个体工商户销售农产品的,一般采取核定征收的办法征收税款,其中增值税征收率为3%,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若属于自产自销农产品的,则可免征税款。
陈国东说:“看到中央鼓励发展家庭农场的消息非常兴奋,让有志于发展农业的人投身农业是好事,作为常州市第一个家庭农场主,我将始终坚持发展绿色生态农业,要为消费者提供健康安全的农产品。” (通讯员 陈嫦青 杨可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