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东海老凤祥金店特大持枪抢劫案,已由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终结,今日在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庄严宣判,被告人张国华获死刑,被告人赵广新、徐国栋获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边德峰获刑15年、秦洋洋被处有期徒刑15年,因其2005年被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罚金3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五被告人还分别被判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和8万到20万不等的罚金。
五被告人均系山东邹城人,2010年12月30日9时30分许,被告人张国华、赵广新、徐国栋、边德峰经预谋,由张国华驾驶抢劫来的松花江牌面包车,边德峰、赵广新、徐国栋持枪、锤子等工具进入东海县牛山镇老凤祥金店内进行抢劫,共抢得各类黄金首饰3605.709克,价值人民币1182672元。制造了东海县有史以来的特大持枪金店抢劫案。此前,被告张国华、赵广新、徐国栋还于2010年12月19日下午4时,抢劫了河北省魏县刘某驾驶的冀DF5009松花江牌面包车及现金200余元,经鉴定该车价值12500元。2010年12月20日下午4时许,被告人张国华、赵广新、徐国栋、秦洋洋三人持枪、锤子等工具进入河北省沙河市周大生珠宝店内抢走黄金项链9件、黄金手镯6件,经鉴定,价值人民币172075元。2010年11月11日18时30分许,被告人张国华、赵广新经预谋,由张国华进入山东省滕州市荆河街道老沛客服饰店内,以买金项链为名,由赵广新接应,抢走一条重107.88克黄金项链,经鉴定,该项链价值人民币35385元。2010年11月16日16时许,被告人张国华、赵广新进入邳州市百货大楼老凤祥金店内以买项链为名,抢夺一条重163克黄金项链。经鉴定,价值53464元人民币。
来源:中国日报江苏记者站(记者 蒋爱中 通讯员 盛茂 李健)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