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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功成:新型社保制度是社会“稳定器”

2009-03-03 15:55

六大改革成就——首推国民社保观念革新

问:回顾中国社会保障改革30年历程,您认为其成就体现在哪些方面?

郑功成:从单纯依靠国家到接受责任分担,是国民社会保障观念的一个巨大的进步,观念革新可以视为社会保障改革的第一大成就。

第二,国家主导、责任共担、社会化、多层次化的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已经全面替代了原有的国家负责、单位包办、板块分割、封闭运行、全面保障、缺乏激励型的国家─单位保障制度。新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框架已经形成,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三位一体的基本保障体系及慈善事业、商业保险等补充保障,共同构成了新型社会保障体系。

第三,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本国实际,部分地实现了制度创新。比如,借鉴智利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做法,构建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模式;借鉴新加坡的经验,住房公积金制度被引入中国;吸收国外及中国香港地区、台湾地区的做法,慈善公益组织得到了发展,并成为社会保障的有益补充等。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也为世界提供了新鲜的经验。

第四,与法制建设进展同步,社会保障管理与经办体制同样取得了重要进展。从改革开放初期恢复民政部,到1998年、2008年两次机构改革,中国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正在沿着监管权责明确、管办分离的正确方向发展。

第五,较好地化解了市场经济改革带来的社会风险,为经济改革与发展创造了条件。同时,越来越多的城乡居民受惠于新型社会保障制度。

此外,由于新制度实现了从“单位人”到“社会人”的转变,社会成员适应时代剧变的承受能力明显增强,个人自主择业的权利和发展空间得到扩大,所有这些,都表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不仅是中国改革事业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而且确实较以往更好地发挥了促进社会与个人发展的功能。

今后发展趋势——加快建设健全社保体系

问: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生活风险会加大,怎样才能得到化解?政府、企业、社会及个人又该如何分担社会保障责任?

郑功成:改革开放30年来,人的自由度扩张,机会更是成倍增加,但生活风险也更大,因为市场竞争激烈,优胜劣汰的法则会发挥作用,构成社会的各个主体的利益分化也打破了原有的集体主义与单位保障制度,个人承担的责任在扩大。就养老、失业、天灾人祸等各种生活风险而言,过去依靠国家─单位保障制可以解决,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能依靠政府主导下的健全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来化解。不过,现行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存在投入不足、保障不足、制度残缺等问题,还不能满足城乡居民的生活风险保障需求,后顾之忧的繁多既直接影响着国民生活状况与生活质量的持续改善,也正在影响着国内需求并波及经济增长与发展。因此,加快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不仅是促使国民经济由充满风险的外贸依赖型向稳定持续的内需驱动型经济发展战略转型的必要手段与条件,也已经成为国家发展与改善民生的基本目标。需要指出的是,科学的社会保障发展理念应当是坚守公平、正义与共享,奉行普遍性、统一性、互助共济、以人为本与弱者优先、政府主导与责任分担等基本原则。在责任分担机制下,政府负有通过基本社会保障制度来切实解除人民后顾之忧的重大责任,如建立综合型的社会救助制度全面免除国民的生存危机,促进各项福利事业的发展来满足城乡居民的社会服务需求,在政府主导的同时,企业与个人也要承担起相应的缴费责任,以便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险基金,进而化解劳动者的养老、失业、医疗等风险,还有必要动员社会资源包括发展慈善公益事业等,亦可以放大社会保障的力量。因此,对我们面临的各种生活风险,未来不可能再指望某一制度或者某一方面来解决,而是在政府主导、责任分担的条件下通过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来化解。这一制度建设的任务还很繁重。

编辑:肖亭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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