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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实施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新规

2009-11-27 16:47

中国日报网消息:作为国务院批准的“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建设试验区,长株潭城市群的发展得到了国家工商总局专项政策支持,国家工商总局根据长株潭“两型社会”的实际需要,从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了有28条措施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的意见》,1126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在湖南公布了这些措施。

《意见》包括支持长株潭城市群市场主体发展、实施商标战略、市场监管机制创新、推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综合执法改革、加强工商行政管理队伍建设和基层建设、建立“两型社会”协作机制等6个方面。

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自批准以来,就受到了多方的关注和支持,目前已经在产业结构调整、通信一体化、交通一体化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就。这次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给予支持,是继支持中关村建设后的又一重大举措,主要是为长株潭经济建设提供服务,而且给予的支持力度更大。在综合服务工作方面,国家工商总局破例放开政策,强调对城乡主体发展迫切需要解决而法律法规又无明确规定的实际问题,支持探索创新,先行先试;在授予企业登记管辖权方面,给予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更多自由发挥空间,对其开放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数据库并支持通过“国家工商总局综合业务系统”;在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方面,为长株潭吸引内资和外资提供多项便利;在实施商标战略上,鼓励打造长株潭地理标志和驰名商标,强化商标意识。

曾任湖南省长的周伯华局长表示,国家工商总局对支持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非常重视,希望这份支持意见能在建设进程中发挥积极的作用,更好地服务于湖南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编辑:马原 来源:中国日报湖南记者站(记者 冯志伟 实习生 周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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