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新闻标签: 北京 重庆 大连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辽宁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深圳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中国在线 > 中国在线2008
滚动新闻

多家航空公司确定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

2009-11-16 08:51

中国日报网消息:上周五,记者从携程旅行网了解到,日前,东方航空、中国国航、深圳航空、四川航空、海南航空、厦门航空、上海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发布了复征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通知和收费标准。

以东航为例,自2009年11月14日(以出票日期为准)起,开始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具体标准为:800公里(含)以下每航段收取人民币20元;800公里以上每航段收取人民币50元。婴儿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费;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按实际收取标准减半收取燃油附加费。

除了国航从11月15日开始征收之外,东方航空、中国国航、深圳航空、四川航空、海南航空、厦门航空、上海航空、山东航空、祥鹏航空、幸福航空、鹰联航空、吉祥航空、天津航空、东北航空等航空公司都是从11月14日开始正式执行。虽然不同航空公司在征收时间上略有差异,但是征收的主要标准都相同,即为800公里(含)以下每航段收取人民币20元;800公里以上每航段收取人民币50元。

编辑:邓京荆 来源:扬子晚报

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中国在线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663、8488356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