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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就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

2009-08-13 07:00

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2日发布公告,就《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份征求意见稿涉及我国境内和境外的价格垄断行为。

发展改革委公告指出,为预防和制止价格垄断行为,保护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发展改革委起草了《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现就征求意见稿网上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和建议的反馈截止日期为2009年9月6日。

发展改革委在其网站上公布的征求意见稿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价格垄断行为,适用本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价格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规定。”

根据征求意见稿,价格垄断行为包括价格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价格垄断行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在价格方面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也适用《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

《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共29条,约4000字。

编辑:段若兰 来源:新华网 江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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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委完成《反价格垄断规定》起草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方面负责人1日说,为配合《反垄断法》今年8月1日起实施,正确开展反价格垄断的执法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最近已经完成《反价格垄断规定》的起草工作,使《反垄断法》有关反价格垄断的部分更具有操作性。

发展改革委价格司、价格监督检查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反垄断法》是我国反垄断(包括价格垄断)的基本法。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赋予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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