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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院:行为不端者将被撤销院士称号

2009-08-07 07:53
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院士行为不端、情节严重者可被撤销院士称号。中国工程院近日对内部发文,要求加强学术道德约束。

‘情节严重’无具体标准

这份名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工程院和工程科技界的科学道德建设》的文件指出,“院士如有违反科学道德行为准则的情况发生,工程院学术道德委员会将组织调查处理。情节严重者,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报主席团批准后,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或向社会公布,直至撤销其院士称号。

不过,该文件对“什么是情节严重”,没有给出具体标准。

昨日,工程院新闻处处长王元晶向本报表示,“撤销院士称号”并非很新的规定。只是,“工程院目前还没有撤销过院士称号”。

她表示,工程院这次发文,就是为了进一步加强科学道德建设,对院士的行为进行更有约束力的规范。

上世纪中科院曾撤两院士

近年,院士行为不端不断见诸报端,但是被撤销称号的院士几乎没有。据记者了解,只有中科院曾在上个世纪撤销过两个院士的称号。

王元晶表示,针对部分行为不端的院士,工程院曾提出过内部提醒和警告。“因为涉及撤销院士一般比较谨慎,需要通过主席团决定”。

“论文硬指标”催生造假

工程院在文件中还批评,一些不符合科学精神的学术评估、评审制度和科技管理体制,催生了浮躁和急功近利。刺激了一些人在利益的诱惑下,搞“包装”、造假、以权术代替学术等等行为。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副部长朱雪芬表示,体制中的弊端,“最典型的就是,在考核科研人员职称晋升中过分强调论文的硬指标,导致科研人员重视论文,轻视实际应用能力,甚至为了多发论文不惜学术造假”。

记者从中国科协了解到,官方正在着手研究建立新的科技评价体系,以改变这种制度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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