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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厅官员解析医患纠纷新政

2009-07-10 17:23

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在南平市发生因医疗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第二天,福建省有关部门联合发出了《关于在全省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的通知》。

据中国青年报记者陈强报道:“这份文件我们已经酝酿很久了,它出台的时机和南平医闹事件在时间上是个巧合,其实没有必然联系。”福建省卫生厅官员今天上午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专访时开门见山地说。

南平医闹事件只是福建省近期发生的一起典型的医患纠纷事例。此前,各地频发的大小医闹事件已经引起福建省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并考虑从机制上进行解决。

谈及近年来医患纠纷增多的原因,福建省卫生厅官员认为,“首先与整个社会大背景有关”。因为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医患纠纷是社会矛盾在医院的体现。表面上看,医患纠纷是医院与患者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矛盾或冲突,是医院与患者之间的事情。实质是有复杂的社会因素的,有深层次的体制、机制原因,是政府与社会管理的问题。

“其次,医患矛盾是医疗市场化、商品化,把医患关系变成了买卖关系的结果。”一方面,患者认为,我花了钱,医院就应该把病看好。但医疗是个高风险的行业,有的病花再多钱也不一定治得好。另一方面,目前公立医院的运行机制,导致医院的趋利行为。

记者在三明某公立医院采访时了解到,政府每年对该院的投入,仅及医院全年开支的5%,刚够发退休人员工资。而其他经费开支,要医院自行解决。这种把医院当企业来经营的做法,无形中把医院和医务人员推到了患者的对立面。

“第三,当前处理医患纠纷的机制不顺也是问题所在。”这位官员说,作医疗事故鉴定,是卫生部门的人在作,公信力不够;上法院打官司,拖得时间太长。于是,以“闹”为特征的“协商”方式,客观上成了解决医患纠纷的首选。

这位官员强调,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就是为了解决医患纠纷处理机制不顺的问题,“我们已经在漳州市做了试点,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现在准备在全省推广”。

他介绍说,漳州市成立了11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各级医疗机构设置了43个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室负责重大医疗纠纷隐患的常规排查,一旦发生医疗纠纷苗头,立即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时做好疏导调解工作。预防在早,处置在小,掌握矛盾化解工作的主动权。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调委会组织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防止事态扩大,介入纠纷的调处,直至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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